问:个人所得税app里面把公司申诉点错了,申诉能不能撤销已经受理过?
答:您好,“个人所得税”APP任职受雇单位申诉中若选择“曾经任职”,须填写离职日期,流程自动完结,对应的任职受雇单位从其任职受雇信息中立刻隐藏;若选择“从未任职”,如果是待受理状态,是可以撤销的,但如果是已受理状态,则无法撤销。按事实去申诉没有什么后果,如果不是事实但误申诉又无撤销,税务机关根据核查情况可能会联系纳税人。
问:本单位为地方国有企业(有限公司),为补充社会教育资源,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由本单位出资创立若干所公益性公办幼儿园,该公办幼儿园为独立机构设置,非营利性机构,所需办园经费由本单位提供,政府将给予本单位一定的教育扶持资金或补助,以间接支持公办幼儿园运营,请问: 1、政府给予本单位(创办单位)的教育扶持资金或补助是否属于本单位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本单位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和经费资助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政府给予本单位(创办单位)的教育扶持资金或补助应该计入到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中;企业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和经费资助可作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资源税如果选按次纳税的申报期限和缴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可不可以按季申报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不适用2018年度的信用评分。
答:如果是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户,是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免征2-6月份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则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
问:汇算清缴表填好后,无法申报
问:请问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做了吗
答:可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之前都是去税务局前台作零申报的,首次在线申报增值税及生产经营个税所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如果是定期定额个体户,你需要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增值税、定期定额自行申报表 如果是查账征收个体户,你需要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和个税申报密码,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增值税、附加税、财务报表,在个税自然人客户端软件中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问:2020年我公司作为承租方发生矿山挖机租赁业务,与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中要求对方提供挖机及操作人员,每月完成定额的作业时间和作业量,同时我方每月支付定额的租金(租金包含挖机租金、操作人员劳务费、挖机维修保养费)。个人觉得租赁的实质性更强些。请问此业务是应该属于动产租赁业务,按租赁业务缴纳增值税,税率13%?还是应参照财税[2016]140号第16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