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司是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谢谢
经纪代理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同属于现代服务大类。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按照9%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公司办理加油卡,充值20000元,收款单位为:石化公司蚌埠分公司,月末结算加油20000,需要开具发票,提供发票方为:石化公司蚌埠怀远分公司。请问:收款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是否可以,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发布)规定:“第五条 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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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按1.3%预征后,原则上是要参加汇算清缴。但目前汇算清缴的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尚在制订中,具体规定有待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对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企业人员全部为劳务派遣人员,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与职工个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以计入科技人员?算职工总数总数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三、认定条件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请问一下,有家企业收到的虚开发票在以前年度抵扣了进项税,今年税务局查出来了,作为虚开发票处理让企业补缴了对应的增值税及滞纳金,那汇算清缴的时候除了对应的成本需要纳税调增,补缴的增值税呢?可以税前列支吗?需要调增吗?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善意虚开发票和非善意的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提问:老师,你好。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在菜市场卖猪肉的(批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我查询了增值税应该是免除的,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话卖猪肉是属于个人工商户经营所得吗,今年的税率是多少呢。因为我叔叔告诉我卖猪肉不用交税,只用交摊位费,我在想是否这已算入核定增收?
回答:可能按核定征收(带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母公司(总部)在欧州。
我们可不可以仅以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向税务局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呢?听说避免双重征税的条款里有这一条。
因为在申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表格里-拟享受协定的条款里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我们都不具备。所以不知道怎样才能申请到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能告知一下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含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签署的税收安排或者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待遇,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对于海外垫付税金是否可以不用开具国内税务发票,客户凭国外海关的税款单据以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文件(如提单,舱单,合同,等等)就可以直接入账作为成本/费用,而无需货代企业另行开具税务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上述是指货代企业帮境内企业垫付在境外产生的税费吗?若是,凭境外海关开具的税款单以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就可做为入帐的依据,无需货代企业开具发票。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包了一个27多万的公路养护工程(属于建筑业纯劳务清包工工程)。部分工程,后面又以18万多的价格分包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提供给我们机打劳务费发票,对方提供的发票能作为差额计税的成本发票吗?但机打发票上没有显示对方公司缴纳的税率,这样的情况还能差额计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你好,我代理记账的一家公司是做淘宝联盟佣金推广业务的,因为佣金收入确认后会返利一部分给用户,用户有自然人、个体户、企业法人,用户量很大,类似返利网,请问返利这部分计入到成本费用,有些金额比较小的是否可以不用代扣税款或代开发票,凭有效收款凭证作为入账附件,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允许纳税扣除吗?
您好,返利收入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可按现行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