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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17款1.6L朗逸自动风尚怎么比18款1.5L朗逸舒适计税还高

17款1.6L朗逸自动风尚怎么比18款1.5L朗逸舒适计税还高

2019年3月份购车,17款1.6L朗逸自动风尚,购车发票总额92400,车辆购置税1万。经过咨询说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但是同期购买的18款1.5L朗逸舒适,发票金额11万多才交税8千多。想咨询一下最低计税价格是怎么定的,什么依据。为什么老款价低的最低计税价格反而高一些。


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本条例规定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车辆购置税。……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第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第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企业所得税处理符合特殊性重组合并之前乙企业的留存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处理符合特殊性重组合并之前乙企业的留存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企业吸收合并乙企业,企业所得税处理符合特殊性重组的条件。其中乙企业股东为自然人,乙企业的股东同时也是甲企业大股东,占股99.17%,请问合并之前乙企业的留存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参考财税2015 41, 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2018年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2018年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2018年10月取得两处收入,累计超过起征点,个人怎么申请补缴税款?


您好,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房屋租金变更房产税问题

房屋租金变更房产税问题

1、我单位将某房产用于出租,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期间按合同约定按月收取房屋租金并缴交相应房产税。后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拟提高此前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约定的租金金额,并按租金提价金额向该客户补收取之前月份房屋租金差额。请问我单位收取该部分租金差额是否应补缴房产税,若补缴,是否会发生滞纳金。


2、我单位将某房产用于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半年结束后一次性收取租金,请问在申报从组计征房产税时是否应将此期间内的房屋租金(实际未收到)按月分摊进行申报缴纳,若在半年租期结束收到租金后的次月进行申报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租赁土地建厂房涉及的房产税问题

租赁土地建厂房涉及的房产税问题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但目前存在租用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参照其他省市的规定,如果租用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话需将租金并入房产原值,若是租用的集体土地则不需要。目前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租用母公司或关联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但如果母公司或关联企业的容积率低于0.5,该公司为逃避缴纳房产税而将部分土地使用税租赁给该公司用于建设厂房,按现有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少缴纳房产税,对于这种情形该如何操作请领导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如何确认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如何计算缴纳?

如何确认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如何计算缴纳?

依据《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闽工[2007]7号)规定,缴费单位在开业投产后的一年内成立工会的,自成立工会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开业投产未满一年又未成立工会的暂可无需申报缴纳。开业投产后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自开业投产满一年后的30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工会经费申报缴纳手续。

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拨缴给上级地方工会20%部分(即工资总额的0.4%)的经费委托税务代征。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税务机关代征。全部职工指在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印花税分为查实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沈地税2007 17号 印花税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查实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员工4月1日辞职,为什么社保作废不了

员工4月1日辞职,为什么社保作废不了

从4月1日起对社保征缴相关业务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数据联网,税务机关调取人社局就业登记备案系统的就业和失业信息等数据,用于办理社保各项业务,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因此,需先在人社局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做失业信息备案后才能减员。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双重户口之前缴纳了社保怎么累计合并?

双重户口之前缴纳了社保怎么累计合并?

你好,我有双重户口,在厦门市思明区有常驻户籍,后来,在外省老家因人口普查登录时,又录入了一个户口,两个户口姓名,年龄和身份证号码都不一样。10年前,我在厦门工作的公司,用我在外地的身份证信息以外地户籍人员的身份为我购买了社保,医保,缴费至今,现响应户籍政策的号召,想要销掉外省老家的户口,保留厦门的户口,请问社保医保在可以转到我厦门的户籍身份上吗?(厦门的户籍身份没有购买社保,医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信息变更并办理合并。※报送材料:

发布时间:2021-01-2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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