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申请按简易增收。我们现在开具的是3%的发票,如果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主材水泥,委托我司加工并由我司提供砂石等辅材,该如何开具发票?开加工费发票还是混凝土销售发票?税率是16%还是3%?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主材水泥,委托贵公司提供砂石等辅材并加工,不属于销售自产货物,应当按照加工劳务计征增值税,适用16%的税率。
相关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17%。”
你好,我是金融企业,账面上挂有大量的代垫诉讼费,是追索债权时形成的。能否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文件,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您好!请问居民企业处置所持有的子公司长投后又代持股份(即处置的长投没有办理工商变更),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点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相关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但根据您的叙述,我们还需核实贵公司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可以登录“福建省税务局网站首页”,“我要提问”模块进入福建税务12366在线涉税政策咨询。
我同事第一套房用商业贷款还完了,还没办产权证。第二套是首次用公积金贷款,契税上是写首套,目前还在贷款中,用公积金贷款的这套能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咨询过泉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方答复他们也不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否属于首套住房利息贷款,可咨询所贷款银行。
电商个体工商户,做代销服装鞋帽等,月营业额几千,要交什么税的,交多少,做账要有会计证的吗
个体工商户主要涉及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等。根据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建账等情况,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进一步区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等方式,建议与主管税务局进一步咨询确认税种核定情况,不同的征收方式对申报、适用税率会有影响。有关账务处理问题不属于税务机关管辖的范围,建议向财政部门咨询。
年底单位为每位员工发放纪念品,价值几十元,因为我们是分公司,购买纪念品的同时也为总公司的员工购买了,并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购买的纪念品可以全额作为我公司的福利费入账吗?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请参阅《“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
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具体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具体认定程序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执行。”
我想请问关于公司向境外汇款这块,什么情况下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交,什么情况下是只交一种就可以?
比如说我们公司会向境外公司支付管理费,特许经营费,以及统筹服务费,这些汇款,哪些是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交,哪些是只交其中一项就可以,境外付款交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凭什么东西抵扣,一直没找到明确的政策,所以想咨询下,谢谢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附件2:……一、……(十五)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