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受伤治疗的费用能不能享受大病医疗扣除?2.关于限额8万的问题,如果家里夫妻均生病了,一个个人部分5万,一个个人部分4.5万;按规定一个扣除额3.5万,一个扣除额3万,如果都在一个人扣除(比如丈夫),扣除额能否累加到16万?还是丈夫只能扣8万,剩下的0.5万不得扣除?谢谢
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和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如果纳税人仅取得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如果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否同样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个人微信代开发票,微信二维码扣缴税款时提示缴款失败,重复3次后成功,可是银行连续扣了3笔相同的费用,微信会自动原路退回两笔吗,还是需要特别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显示:缴款失败,也即税款是没有缴纳成功的(到时银行跟税局对账后会退回),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专科毕业后无业,进行成人专升本考试(在家自学报名考试)。问题1,这种形式属不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 ,如果属于,根据专项附加扣~继续教育的规定: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或者选择由本人扣除。《注意,这里并没说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非得是不是全日制的》如果选择父母扣除,应该扣除多少钱?
注:成年人通过高升本或者是专升本的考试进入本科大学的一种学习方式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房贷利息扣除:怎么算首套房。我之前在郑州买过房,不过已经卖了,也还清了;今年在广州买了一套房,用了商业贷款,目前没有其他房子,这个算首套吗,可以申请吗?
2、赡养老人扣除:我的父母没有60岁,但是我老婆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岳父岳母已经都超过60岁了,请问我可以申请吗?
3、继续教育:我的学历继续教育是两年前结束的,也就是拿到学位证的;我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今年拿到的;这些是否可以申请?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2018年11月19日起,广州市税务系统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 扣缴税费(不含社保费),保留使用广州市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ETS”)扣缴社保费。关于广州地区已加入ETS/TIPS系统的商业银行名单,建议您可向企业所属区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12366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您好,我有关于新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的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咨询:我名下有两个购房贷款记录,其中一个已结清,一个未结清。未结清的的房贷是2015年,银行按照首套房的认定发放的。目前本人名下一共有3套房,包含目前正在还贷的这套。 请问一下,我的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国家关于首套房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申报每月1000元的专项扣除吗?谢谢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请问,我公司有外籍个人为税收居民,他们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如何填报身份信息?例如子女教育,如何填报子女信息
2.以前财税1994 20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规定现在还适用吗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需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您所说明的财税1994 20号文件没有查询到,只查询到此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老师您好。同期资料本地文档的可比分析需要每年更新成最近三年的可比数据吗?如有需要更新,请提供相关法规。在BEPS action plan 13中,第38条上写道:只要纳税人的经营环境保持不变,可比信息搜索可以每三年更新一次。此规定在中国是否有法律效率,如可以依照此法规,那么是否需要主管税局的同意才可以这么做,还是企业自行判断即可。盼回复,非常感谢!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经电话与您联系,已告知您鉴于广东省税务局暂无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上述问题的处理方式,为了您能更清晰地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我们建议将您的问题以工单形式转到相关部门进行解答,您表示将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了解,无需登记工单转办。
同一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在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生效之日前已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纳税或者开具发票的建筑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指新项目,总承包),可以选择一般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吗?
您好,我们的纳税咨询主负责解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实际征、纳税过程中遇到的涉税政策问题,您所提交的问题属于未来税收政策变更问题,我们不予预测和探讨。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