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于2018年5月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次月正式成为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5月30日购置了一批汽车,在生成一般纳税人时我司营业收入为0,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59号文规定,我们在5月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可以进行认证抵扣的,对应的税局服务机关要我们去重开,但我们这些汽车发票都已经上了牌无法重开,请问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注意其中的时间节点和抵扣条件,两者缺一不可。符合上述情形的按规定进行认证,无需重开。
今日看到网上说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没有了,想来问一下是不是真的没了。谢谢。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自2018年10月1日之后,发放的全年奖也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请问实习生在企业获得的津贴收入是按照工资薪金税率核算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核算?
如果按劳务报酬核算,则即使每月实习收入2000元仍需要征收240元税金,而不能如同正常工薪收入的5000元以内免征。
广东税务12366回复: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确定的“同工同酬、同福利同待遇”原则,如符合的上述文件要求的,所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新设企业上周已到税局办理认证,认证后已可正常登陆,但是今天为何再提示企业信息维护不完整,导致无法正常登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请问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吗?请先检查原地税是否缺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缺失请去办税服务厅增加;如果存在请先用个人身份登录解除绑定后再重新绑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您好,请参阅(财税〔2018〕76号)的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您理解的有误。上述规定是指,如果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2018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为例,则具备资格年度(2018年)之前5个年度(2013-2017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即2013-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最长可往后结转10年。
根据规定,货物期货在实务交割环节缴纳增值税,那不进行实物交割,只买卖货物期货合约取得的平仓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是?谢谢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进行实物交割,只买卖货物期货合约取得的平仓收益时不缴纳增值税。
根据《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国税发〔1994〕244号)第一条规定“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我总公司2017年11月承建某县700万工程建设,2018年2月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了非法人分公司,并授权分公司施工;分公司被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视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2017年、2018年均非小微企业,分公司2018年资产、人员、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小微企业标准。当地税务机关告之我们若总公司是小微企业,分公司则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我被视为独立纳税人的非法人分公司现在可以享受小微税收优惠政策吗?若能,政策依据是什么?请告之,以便与当地税务机关探讨。
我司机构所在地在北京,现有一厦门房产对外出租给自然人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如何缴纳,网上税务局可办理还是需前往厦门主管税务局现场办理。若需现场办理,需携带什么资料。
另改房产出租收入涉及的预缴增值税,需携带什么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上述情况,贵司需前往现场办理,先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再填写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另外,贵司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你好,我想问下建筑类服务发票是否要再发票上提现单价和数量,我去罗湖国税咨询就说建筑服务不用再发票上注明单价和数量,但是我收票方说咨询12366就说需要在发票上注明单价和数量,我现在想问下12366和税局那边到底是谁对?为什么得到两个答案,税局那边我咨询了咨询台和发票管理那边也都说不用,12366那边究竟是否专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税总发[2018]68号 规定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那么从2019年开始是不是领用的旧版监制章的发票就不能用了,目前我们地方税务局还未接到更换的通知,是否有明确的时间启用新版监制章的发票?2019开具的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是否还能接收?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 一、做好税费征管业务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