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规定:“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我们有两家公司,一家是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是合伙企业,都是从事股权投资的,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投资人的资金要直接打到募集账户,然后转到托管账户,进行对外投资项目并委托银行监管,请问托管账户的资金包括里面会产生的费用要并到公司主体的报表项目里吗?如果要合并项目的话,那托管账户里产生的费用可以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吗?谢谢
财务报表的填报请根据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请遵照执行。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要成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有什么要求?另外在出口退税时具体流程厦门税务是什么流程?
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定,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操作执行。
您好,我司正在进行企业更名,就以下几个问题要咨询:
1、公司更名后,我司收到的“更名前的进项发票”是否还可以认证抵扣?
2、公司更名后,客户之前未认证的“更名前发票”是否还能认证?如不能,是否要以更名前的名称开具红字发票?
3、企业更名,税号是否保持不变?
回复如下:1.可以认证。2.可以认证,无须开红字发票。3.企业更名,税号不变。
我单位雇佣务工人员从事保洁卫生打扫工作,保洁费用一般每月3500元左右,是按月支付。这些保洁人员一般在农村缴纳过社保,而且基本上有干半年就回老家的,保洁人员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请问1、保洁人员去税务局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可以选择以按月纳税金额判定是否缴纳增值税吗?还是必须按每次的收入标准缴纳增值税。2、我公司能否按2018年28号文,按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支出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香港的购物小票可以作为发票使用吗?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做税前扣除吗
您的提问不够清晰,如来文所述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信息公开->税费法规”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有关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
境外游戏开发商将开发完成的游戏软件授权给我司运营(游戏软件著作权归属于境外公司,境内公司只有使用权)并签订游戏运营协议,我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境外开发商支付游戏授权金及分成等特许权使用费,针对这一代理行为,我司是否需要缴纳关税,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呢?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您好!我想在网上查询2008年9月到2018年12月个人缴纳所得税情况,我该怎样操作?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等)】-【江苏税务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查询】可以查询2014-2018年的申报记录。若您一直缴纳税款建议在目前【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等)】-【江苏税务特色应用】-【税收完税凭证打印】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建议根据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进行具体征管判定。
我单位是集研发加工销售一体的企业,平时一般开票税率是13%,现发生一笔业务是帮别人研发,可以开具6%的研发费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