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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一块划拨给小城头的土地,再通过法院拍卖给业主,是否可以安二手房来交易收税

一块划拨给小城头的土地,再通过法院拍卖给业主,是否可以安二手房来交易收税

政府将土地划拨给小城投,在此地块上小城头建成商品房再经法院拍卖给业主,请问这个商品房过户相关税费要按一手的处理还是要按二手处理?


由于无法准确理解您所述“小城头”含义,无法为您提供准确判定。如为企业取得政府划拨土地,建造为商品房后销售的,应属于一手房销售。建议您详细叙述问题后重新提交,或通过12366热线、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我要提问联系我们。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产税从价计税依据相关提问

房产税从价计税依据相关提问

我司自有综合楼一栋共7层(一个产权证),原值3000万,16年5月毛坏全部出租,由承租方装修,18年5月回收1、2层自用,19年5月回收3-7层自用,对其中3至7层进行装修并出租,装修费用200万。

请问:房产税从价计税依据包括这200万吗?200万应增加整栋楼的原值至3200万,还是需要算在3-7楼的部分,因按从租计征,不影响从价部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装修费用应计入应税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如题所述,3-7层全部出租,若200万确属3-7层的装修费用,应增加3-7层的房产原值。3-7层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即使3-7层房产原值增加,也不影响从租计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宿舍楼使用情况为:部分自用当仓库,部分闲置,部分出租,那么,进项税额要转出吗,怎么计算?

宿舍楼使用情况为:部分自用当仓库,部分闲置,部分出租,那么,进项税额要转出吗,怎么计算?

我司工厂一栋综合楼共七层,1、2层为办公楼,3至7月为宿舍楼,原值3000万元,对其中的宿舍楼进行装修,宿舍楼部分用来公用当仓库,部分闲置,部分出租,装修于2019年4月份完工并取得装修费用200万元(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对出租部分我司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因装修费用因不超过原值的50%,会计在长摊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请问:

1、5月份该宿舍楼使用情况为:部分自用当仓库,部分闲置,部分出租,那么,进项税额要转出吗,怎么计算?

2、6月份该宿舍楼使用情况为:部分闲置,部分出租,那么,进项税额要转出吗,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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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排量1.6L以下车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7月1号起就不再执行了吗?

以前排量1.6L以下车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7月1号起就不再执行了吗?

新出台的《车辆购置税法》明确规定,所有应税车辆的税率都定为10%。是否以前如排量1.6L以下车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就不再执行了?


您好!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已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的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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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增值税差额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增值税差额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己开发的项目已完成销售,剩余部分全部自用,请问自用部分所对应的土地价款如何扣除?可否在除自用部分外的可售建筑面积中扣除?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点、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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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万未达10万的特殊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开票?

超3万未达10万的特殊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开票?

增值税起征点从3万提高到10万以后,原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几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超3万可以自开票的,现在在3万至10万之间是否仍然可以自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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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财产份额如何交个税?是按转让所得、还是按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股东转让财产份额如何交个税?是按转让所得、还是按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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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产权调换方式形成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否应按财税【2004】134号规定纳入契税计税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产权调换方式形成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否应按财税【2004】134号规定纳入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的有关规定,属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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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费的增值税扣除

拆迁补偿费的增值税扣除

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请问这里的拆迁补偿费除了以货币支付所形成的拆迁补偿费,是否还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拆迁还房的形式支付所形成的拆迁补偿费?


您好,目前仅可扣除对应的现金补偿,物业补偿需要按照建筑成本加成10%视同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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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商品盘亏、损坏,需由员工按市场价(高于进货成本)进行赔偿,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公司规定商品盘亏、损坏,需由员工按市场价(高于进货成本)进行赔偿,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1、我司规定商品盘亏、损坏,需由员工按市场价(高于进货成本)进行赔偿,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2、我司规定商品盘亏、损坏,需由员工按市场价(高于进货成本)买入处理,这个约定税收上是否有效,即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3、我司与运输公司约定:把我司商品弄丢,需按市场价赔偿,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4、我司与运输公司约定:把我司商品弄丢,需按市场价买入处理并开具发票,这个约定税收上是否有效,即是否属于应税行为,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1-2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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