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免会员购买的化妆品,中免不开具发票,说要等七天后才能联系他们开发票。
看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应该是不合规的吧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A公司没有自己名下的汽车,A公司的老板甲某向好朋友乙某借了一辆车(无偿借用)用于公司接送客人、短途出差使用,预计会长期借用,并约定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等由A公司承担,发生事故由A公司负责。请问:1、A公司在使用车辆过程中支付的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如果取得A公司抬头的发票,能否税前扣除?2、乙某将车辆无偿借给A公司使用,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中的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中这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1+9%)计算的,还是按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9%)/(1+9%)计算的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皖政发[2018]34号,我公司的员工符合:对引进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纳税10万元以上者,以用人单位实付薪酬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最高可达50万元。员工个人收到省财政拨款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未通过单位,请问个人所得税按什么项目缴纳,单位是否需要扣缴,是否能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基金会接受了上市公司股份捐赠,现为了日常公益事业发展需要,需出让部分股份筹措资金。基金会出让上市公司股份是否需要纳税?如要纳税,是否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按转让股权(股票)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优惠。
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总房款高于实际收到的房款总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款总价与在不动产服务中心的网签价格一样,请问这时的销售收入是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还是签订的合同上的价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个房地产公司没有足够的收入证明材料,但是,该公司销售的房产都已经在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了,请问一下,税务机关能否按照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上写的的金额计入收入征收税款的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按照您咨询的商丘市202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期限问题,经征询我局社保相关回复为:因商丘市各县(市、区)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期限规定和要求不一致,目前夏邑县、柘城县暂未延期;虞城县延期至1月31日;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城市、宁陵县、睢县、民权县延期至2月28日。按照您的问题描述,目前我局暂未接到柘城县当地关于医保缴费延期的相关通知,请您谅解!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官方公众号或网上税务局APP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如延期则手机端可以直接缴纳,如您缴费不成功,或提示已超出缴费时限,建议您联系柘城县当地税务机关或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和现场缴纳,根据办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办税地图登记柘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为柘城县苏州路88号(柘城县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70-3122367。由于我市各县(市、区)缴费时限不一样,可能存在变化,因此缴费时限以柘城县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了解,建议您尽快尝试网上缴费,或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你好,我司是一家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合作有机票资源,在为本旅行社旅行团订购机票的同时,还会单独为其他旅行社旅行团(或者个人)订购机票,或者和其他旅行社合作搞旅游团(我司只负责订购机票这块):
(1)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旅游服务还是经纪代理
(2)如果属于经纪代理航空公司全额开票给我们,我们再全额向其他旅行社开具发票(票款+价外收费),没有国税2018 42号文航空代售企业资质,能享受全额开票差额申报吗?小规模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免税优惠,是否以差额后的金额确定销售额?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46号)的报表填写范围,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期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年终不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