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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创投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未备案,2019年还可否进行备案?

创投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未备案,2019年还可否进行备案?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照70%投资额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请问我司2014年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未备案,2019年还可否进行备案?


回复:到柜台补备案,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记录(如2016年度的申报记录进行更正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物业公司基站放置场地使用费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物业公司基站放置场地使用费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物业公司代管的项目与电信、移动等签订的基站放置费用,物业公司不承担管理和维护费用,仅提供场地,(根据05070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易征收备案,自建、购买、租赁在2016年4月30日取得的不动产适用税率5%,2016年4月30日之后取得适用9%,我司属于代管,不属于三种情况之一)这项业务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根据您的描述,物业公司提供场地,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9%的税率。如你司出租的不动产为自有的不动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你司出租的不动产为转租取得的不动产,则取得不动产的时间应为你司从出租方租赁不动产的时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就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物业公司公摊电费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物业公司公摊电费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物业公司代管的项目所产生的楼道照明、小区照明、电梯、水泵用电需分摊给小区业主,向小区业主收取公摊电费,这项业务适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一、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公摊电费由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物业公司收取的公摊电费作为物业费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公摊电费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具给用户。 

二、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代收公摊水电费、代收未抄表到户水电费均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用户水电费后转付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水电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异地工作房租金支出的优惠政相关提问

异地工作房租金支出的优惠政相关提问

老师您好:我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单位为我在成都缴纳了社保;我及我的爱人有固定的住房,在长期居住地无房屋贷款,因此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优惠政策。但我在我工作的单位承担了部分是野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会被派往成都以外的的州县市级县市以下的乡村开展野外调查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为3~5个月,期间根据工作进度回成都单位汇报工作。在野外工作期间我需要自行解决生活及住宿问题。因此,我个人在工作所在地向老乡租驻住房。请问我在成都以外的工作地租住的房子能享受住房租金支出的优惠政策吗?谢谢!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按什么界定需要缴纳的印花税?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按什么界定需要缴纳的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上无明确规定需征税的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相关税目税率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税收宣传  >  税种介绍 >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若物业服务企业书立、领受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物业服务公司,是否享受那个加计抵减政策?

物业服务公司,是否享受那个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在异地预缴城建税率为7%,而适用税率为5%,多交的2%能退吗?

公司在异地预缴城建税率为7%,而适用税率为5%,多交的2%能退吗?

我公司在异地预缴城建税率为7%,而适用税率为5%,多交的2%能退吗?现专管员要求做7%的税种核定 ,而大厅工作人员说我县的城建税是5%,不能做7%的税种核定 ,怎么解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已在工商处做了公司名称变更、企业类型变更、出资成员变更、改制变更,请问税务这里做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还有金税盘名称做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已在工商处做了公司名称变更、企业类型变更、出资成员变更、改制变更,请问税务这里做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还有金税盘名称做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我司已在工商处做了公司名称变更、企业类型变更、出资成员变更、改制变更,请问税务这里做变更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还有金税盘名称做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照一码”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二、“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办理材料:(1)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变更信息的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定额发票票面上为什么印上加盖单位公章呢

定额发票票面上为什么印上加盖单位公章呢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代扣代缴增值税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有抵扣期限吗?

代扣代缴增值税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有抵扣期限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按规定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另外,暂无文件明确来文所述凭证的抵扣期限。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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