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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做平台服务的企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做平台服务的企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家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为商户和租户提供平台服务,租户会把款项打到我们平台账户,商户会从我们平台上提现,但是开票的话是由商户直接开票给租户,我们平台只是在商户提现时收取平台服务费,并开具相应服务费的发票给到商户,这样的操作是否符合税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网上变更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后,如果此二人前期都已做过实名采集,还需要再次去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吗?

网上变更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后,如果此二人前期都已做过实名采集,还需要再次去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吗?

网上变更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后,如果此二人前期都已做过实名采集,还需要再次去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吗?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2016年第3号)办税人员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须提供以下信息资料,经税务机关核实后采集其身份信息。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税务机关分别采集其身份信息。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有供应链管理租赁,仓库能开具仓库管理方面的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有供应链管理租赁,仓库能开具仓库管理方面的发票吗?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有供应链管理。现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仓库使用,甲公司派人员管理仓库,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仓库管理费。请问甲公司能开具仓库管理方面的发票吗?如果能开,税率多少?请回复,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因此,符合企业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免税政策

单一饲料腐植酸钠全国共有27家生产企业,同行业在其他省份都能办理免增值税事宜,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地税零申报逾期未申报罚款问题

地税零申报逾期未申报罚款问题

16年6月成了商贸公司,从未达起征点,增值税一直零申报。成立之初,因会计原因(当时会计认为增值税零申报,附加税也不用申报)地税的附加税(城建,教育,水利,印花,个税)应该零申报未申报,一直到17年上半年共有31条!税管员一直没有通知,我是法人我也不知道没申报。直到19年国地税合并后,领票时才告诉我地税有逾期未申报,我立刻找到税管员处理,但是税管员告诉我一条要罚100,让我先回去等,后来又说一条要罚200块!加一起要大几千!我本没有逃税的意思,本就是零申报,我也承认了错误,而且我也专门查了国税局简化纳税人申报缴纳次数的公告,增值税零申报,城建和教育附加税免于零申报。国家政策是为了企业减负,但是下面税务局要逼死人的节奏。我问税控员说几千的罚款交不起,能不能注销公司,我不干了?他说你注销也得先把钱交了!能救救我吗?指条活路吧?今天会计大厅补申报,税管员知道了,把大厅的办税员批了一顿,说他没同意补了也得撤回去。太难了!真心不想干下去了,请问我能直接跑路吗?反正也没税款,这个罚款我不交会怎样?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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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扶贫捐款收据在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吗?

公司扶贫捐款收据在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吗?

请问我们上年度做扶贫工作时我们公司按县里要求捐了4万元的扶贫款,但是这笔钱是给贫困村的,县里不给开收据,只有村里给开了收据。请问这笔钱能在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吗?我们这笔钱确实用于贫困村扶贫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现房销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现房销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我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所开发的项目已整体完工交付,部分房屋在交付后实现对外销售并收取房款,即销售现房,对此有以下疑问:

1.全额一次性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2.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现房,收到首付款时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收取按揭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3.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现房,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企业装修厕所产生的装修费、购买马桶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吗?

企业装修厕所产生的装修费、购买马桶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因此,如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私车公用个人所得税税率问题

私车公用个人所得税税率问题

请问,公司内员工的私车公用,签了合同,去税局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的是1.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会再补交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四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公司更名后收到的供应商发票还是老的公司名称,请问这部分的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公司更名后收到的供应商发票还是老的公司名称,请问这部分的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在4月17日进行了更名,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电子税务局的系统里也变更成了新的公司名称。4月17日-4月30日之间收到的供应商发票还是老的公司名称,请问这部分的发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1-2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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