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3〕105号)规定:“四、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连续加工生产润滑油,或纳税人(包括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及其他纳税人)外购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加工生产润滑油,在申报润滑油消费税额时按当期销售的润滑油数量扣减其耗用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润滑油基础油数量的余额计算缴纳消费税。这就说明润滑油基础油(废矿物油)的领用数量是可以从销售数量中扣除的,即可以抵消费税。
而现在购进需要到成品油平台勾选数量,在申报填附表时废矿物油的勾选勾选数量只能填附表下半部分二、润滑油基础油(废矿物油)和变性燃料乙醇领用存表里,这个表只有进销存数量无金额;领用的润滑油基础油进不了表一、扣除税额及库存计算表里。这样领用的润滑油基础油(废矿物油)就不能抵扣消费税。请问是申报表设计不合理还是外填错了,谢谢
1、新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实际缴入时,需要按实缴资本金额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具体需要如何缴纳?是去柜台申报缴纳吗?
2、工商营业执照按件贴花五元——具体需要如何缴纳?正本、副本算几件?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其账簿启用时即发生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印花税纳税义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若你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厦财税〔2019〕1号)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分公司收入不超500万按3%交增值税,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向分公司发货按13%交增值税?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分公司是否不用建账?分公司产生的附加税及其他费用总公司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增值税为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你好!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广告公司,和物业公司签了电梯广告位管理合同,用于转租给其他广告公司投放广告使用,物业公司给我们开具物业管理费发票,开这样的发票合理吗?物业公司说电梯是属于业主,他们只有管理权,所以收的也是管理费。我司开给其他广告公司是开租赁发票,还是开场地管理费合理?请赐教,不胜感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咨询: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包工头承包业务代开工程款发票个税怎么计算,怎么申报,如果无法建账,是否可以实行核定征收?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老师你好,我是宁波北仑一家单位,我单位收到一张宁波市普通机打发票,发票代码133021823303,开票单位宁波市北仑区新矸新纪元家电维修店。请问老师,现在营业税发票还能用吗?
由于您提交的信息不全,无法查询您手上的发票。目前宁波还在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监制的宁波市通用机打发票。具体的票样您可以登录宁波市税务局网站 > 纳税服务 > 涉税查询 --发票查询、普通发票票样查询。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主管税务局为纳税人代开的发票作废或销货退回按现行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时,由主管税务局退还或在下期抵缴已征收的增值税,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我司为一电梯生产销售公司,最近我司销售经理正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一台电梯销售合同,此房地产企业要求我司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们,他们才同意支付预付款,此时刚刚为签订合同阶段,我司还未开始制造生产此台电梯。请问税官同志,此时我们可以同意购买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们吗,要确认收入吗,非常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