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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缴纳一手房契税一定要本人到场吗?

缴纳一手房契税一定要本人到场吗?

南昌市经开区购买的一手房缴纳契税一定要本人吗?带齐所需的证件(包括委托书)亲人代办行吗???


如果契税申报需要委托代办情形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公证处提供的委托书;2.有配偶的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复印件,委托人、受托人的证件;3.现场要视频提供原件。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建筑业已经在项目所在地预缴过税了,但当期申报时没有进入分期预缴

建筑业已经在项目所在地预缴过税了,但当期申报时没有进入分期预缴

建筑业已经在项目所在地预缴过税了,但当期申报时没有进入分期预缴,跨年后,纳税申报后,还能进入分期预缴申报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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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销户,去税务局先去办手续,结果有笔退税3个月时间一直没退到对公户上,并且我的对公户已经注销,导致我无法办理手续

我想要销户,去税务局先去办手续,结果有笔退税3个月时间一直没退到对公户上,并且我的对公户已经注销,导致我无法办理手续

    根据《纳税人办税指南》规定,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需要报送的资料有:1.《退(抵)税申请表》4份;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报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1份;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1份。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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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卡刷卡买药可以要求药店提供发票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个人医保卡刷卡买药可以要求药店提供发票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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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普票和专票作为销售方的记账联,邮寄过程中被快递公司搞丢了

小规模纳税人普票和专票作为销售方的记账联,邮寄过程中被快递公司搞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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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税目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税目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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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形式下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计征

出租形式下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计征

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A公司,将有产权的1号地块及厂房出租给B公司使用,免租3年,免租期间,A公司因符合当地亩产税收政策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那么B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么,A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从租-房产税?


1、《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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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产如何代开发票

个人出租房产如何代开发票

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在镇海租了一套商业用房,租金400万/年,房东户籍新加坡,请问该笔业务如何列支,我司和房东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金?我司咨询了不同的税务局得到的回复如下:

回复一、房东为外籍,不能代开发票,租入方代扣代缴9%增值税,凭合同、支付凭证、代扣代缴凭证入账,且代扣代缴税金可以抵扣;房产税和个税由房东承担;

回复二、不论房东的国籍,个人申请代开房租发票(专用发票),房东需要按5%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按4.3%减半征收房产税,按0.1%减半缴纳印花税,按1%减半缴纳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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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购买方除单位名称和税号完整、准确外,其他信息不全,这样的普通发票是否有效?

发票上购买方除单位名称和税号完整、准确外,其他信息不全,这样的普通发票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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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否自行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开具专票?

符合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票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否自行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开具专票?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营业范围内容有符合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事项,因此领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设备。想咨询对于公司营业范围内的其他未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的事项,是否本公司也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呢?还是得去税务大厅代开?如可自行开具试点外事项的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文件支持,请告文件号?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 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发布时间:2021-02-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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