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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替境外企业负担税费,如何扣缴相关税费

替境外企业负担税费,如何扣缴相关税费

我公司对境外某单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合同约定支付对方税后100万元,全部税费由我公司承担,请问我公司应如何计算扣缴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预提所得税?


   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兼职人员和非全日制员工的纳税问题?

兼职人员和非全日制员工的纳税问题?

你好,我和兼职企业签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请问个税是按工资收入纳税,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判断兼职人员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判断兼职与企业之间是否有任职受雇关系。有雇佣关系的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没有的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税。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公司从事短视频设计,与各大媒体平台签订的短视频播放合同。主要收入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靠粉丝的播放量作为收入来源,二是当播放量到达一定量的时候,媒体于视频中植入广告,我司收取一定的广告分成。请问这两种模

公司从事短视频设计,与各大媒体平台签订的短视频播放合同。主要收入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靠粉丝的播放量作为收入来源,二是当播放量到达一定量的时候,媒体于视频中植入广告,我司收取一定的广告分成。请问这两种模

我公司从事短视频设计,与各大媒体平台签订的短视频播放合同。主要收入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靠粉丝的播放量作为收入来源,二是当播放量到达一定量的时候,媒体于视频中植入广告,我司收取一定的广告分成。请问这两种模式分别属于哪种收入?开票内容是什么?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3)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残疾人保障金职工人数有包括劳务派遣工人数吗?

残疾人保障金职工人数有包括劳务派遣工人数吗?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为单位与派遣工签订的,而用工方只与派遣工只有雇佣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员工也应算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在职员工清册里。除非用工单位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有将该部份人员算在在职职工人数内(如有,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最新的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和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网上“我要下载”“其他税费”里面没有,网上是2016的,没有2019最新的版本


“我要下载”栏目,都是目前可以适用的申报表。《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和《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没有出最新版本。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个人可以找税务局代开餐费的发票吗?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交哪些税?

个人可以找税务局代开餐费的发票吗?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交哪些税?

    个人提供餐饮服务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纳税人办税指南》规定,若代开申请人为自然人,代开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个人提供餐饮服务可能会涉及到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企业申请收购发票是何意思

企业申请收购发票是何意思

您好,上次咨询跟个体茶农收购茶叶无发票,贵局回复可由企业申请收购发票,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可否回复稍加详细些,谢谢


一、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对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版面金额以及领用方式按规定予以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二、你司可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行时向柜台说明用于收购用,在开具时选择“收购发票”即可开具。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无产权小棚和车位,需不需要预交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建无产权小棚和车位,需不需要预交土地增值税?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非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等)并转让产权的,应当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不动产发票怎么查询真伪

不动产发票怎么查询真伪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关于其他个人佣金代开发票相关问题

关于其他个人佣金代开发票相关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七条: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关于 第七条中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规定可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证券、信用卡、旅游行业以外的行业,但业务性质与相同的经纪代理人佣金业务。能否比照上诉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2-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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