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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按实际收款金额确认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按实际收款金额确认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有停车场收费业务。为方便客户多方式缴费,使用POS机或扫取企业二微码收款。银行每日按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提供进账单进账。银行进账单仅显示进账金额,不显示交易费用,银行也不提供交易费用金额。

处理方法: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按银行每日按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提供进账单进账作为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而银行留取的交易费用的金额作为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因此,不会造成增值税的流失。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财务负责人信息一定要是参保人员吗?

财务负责人信息一定要是参保人员吗?

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社保。若你司的财务负责人与你司建立劳动关系,则应由你司办理社保参保缴费。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问:对于以建筑物为载体的消防系统维修业务,是依据上文的理解,视为“修缮服务”,还是仍可视为设备的“修理劳务'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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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旅行社增值税申报差额收入不满10万,开票90多万,按差额收入填增值税主表为免税,以前是交税的。

小规模旅行社增值税申报差额收入不满10万,开票90多万,按差额收入填增值税主表为免税,以前是交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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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

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

我们现在是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二季度的增值税附加税都免啦,请问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否全部减免,还是计税总额减半征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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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开具代发工资发票给其他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开具代发工资发票给其他劳务派遣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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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的情况下,能否申请核定征收3%?另外,住房已经满两年,是否免增值税?

不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的情况下,能否申请核定征收3%?另外,住房已经满两年,是否免增值税?

您好!本人拥有一间房产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东乡村俱乐部,该房产所有权来源为购买,房产证发证日期为2004年。房产证记载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建筑面积为421.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007.7平方米。房产证右下角有表明契税计税价格。本人在不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的情况下,能否申请核定征收3%?另外,住房已经满两年,是否免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若您个人转让住房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建议您提供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分局进一步核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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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下企业印花税是否免交

30万元以下企业印花税是否免交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第一条规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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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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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民个人缴交社保的一卡通委托扣费问题

厦门居民个人缴交社保的一卡通委托扣费问题
  1. 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近期无法登陆是什么原因?2. 我在6月初通过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办理个人缴交社保。在6月12日收到银行短信提示社保代扣支出320元(只缴纳医保,没缴纳养老等保险),但是在厦门税务局网站查询社保缴交情况,6月份和7月份的社保缴纳情况均为"未缴费",请问是什么原因?


回复:1、经测试,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可正常使用。2、独立个人应于办理参保的当月月底前到银行办理委托代扣。参保的当月不扣款,参保次月扣2个月费用(参保当月及次月),以后按月扣费。扣费时间:每月4日—25日。因此,您上月办理的独立个人参保,会于本月4日-25日期间扣2个月费用(参保当月及次月)。您6月12日收到银行短信提示社保代扣支出320元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320元。年度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6月4日至6月25日。

发布时间:2021-02-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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