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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租了一个房子作为员工宿舍请问去开发票需要双方都要携带合同吗,我的合同在公司总部那边,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是到哪个税务局去办理比较好

租了一个房子作为员工宿舍请问去开发票需要双方都要携带合同吗,我的合同在公司总部那边,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是到哪个税务局去办理比较好

我们公司在福州鼓楼区这边租了一个房子作为员工宿舍,月租1900,租期一年,中途因房屋买卖变更过房东,房东为个人。请问去开发票需要双方都要携带合同吗,我的合同在公司总部那边,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是到哪个税务局去办理比较好,谢谢!



房东本人携带身份证、租赁合同,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到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还借款利息如何开发票

还借款利息如何开发票

 其他公司向我公司借款,现在对方公司要还借款利息,要求开发票,这个获得的利息如何开发票?

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
    (五)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是多少?

 您好!我单位在小规模纳税人时确认的收入,并已申报未开票收入,现我单位转为一般纳税人,对方现在来开发票、付款。请问:我单位现在可否按小规模时的税率开发票?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您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纳税,纳税后未开具发票的,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契税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契税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2017年8月我买房,买的是期房,那时候是单身且名下无房,并办理的贷款;2017年12月结婚,配偶名下有一套房,现在房子交付办理产证,契税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契税根据您缴税时的婚姻状况,家庭房屋套数情况,确定率。虽然配偶房产是婚前购买的,但现在已婚,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因此现在缴纳契税按二套房缴纳。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请问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二款是否还有效?

请问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二款是否还有效?

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10号条款失效(未注明失效条款),请问第六条(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 %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条款是否还有效(截止2019年8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社区养老机构的定义

社区养老机构的定义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请教养老机构老人公寓是否属于全托社区养老机构?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办税百问

税收损失非常大,不知道如何处理是最好的。我能根据他的来款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吗?

税收损失非常大,不知道如何处理是最好的。我能根据他的来款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吗?

请问如果企业是销售大型设备的,因担心对方付款有风险,不想一次性开具整台设备的发票给对方,因为如果对方不付款,设备我们可以锁机收回,但对方不把余值发票开给我们,我们税收已缴,税收损失非常大,不知道如何处理是最好的。我能根据他的来款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吗?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开票,扣减事项如何申报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开票,扣减事项如何申报

您好,请问下我司将要开展车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收到客户的首付款,以及各期的月供,请问开票名称应该是如何,开票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另外请问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票金额是按照收到客户的金额确定的吗,融资租赁业务申报可以扣减的利息支出,以及车辆购置税是否在申报时附表一扣除,谢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你司应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发票,按实际收取的价款据实开票。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日常购买办公用品,购买市场推广所需,购买固定资产 是否属于购销合同范围。如何准备界定

日常购买办公用品,购买市场推广所需,购买固定资产 是否属于购销合同范围。如何准备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商铺年租金约150万,需要缴纳什么税?

商铺年租金约150万,需要缴纳什么税?

 我购买了杭州武林广场附近的一个沿街商铺,准备出租,年租金约150万,需要缴纳什么税,怎么缴纳,缴纳多少税额?

回复如下:
 杭州市区个人房屋出租综合税费征收率: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的,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合计税(费)率11.85%。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合计税(费)率7.85%。
具体涉及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去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分局,携带相关资料进行代开发票,同时缴纳相关税费。
需要报送的资料清单: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呈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1-02-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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