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9〕21号文-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我单位在商场特卖商场收我促销费,开具发票*会展服务*促销服务费,要入广告费吗?在汇缴时是要占用广告费的额度吗?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一般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广告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是已实际支付的费用,并取得相应的广告发票;三是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以及相关会计制度准则进行。
针对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当中第八条第二款中,“仅限于未领取营业执照或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如何理解?
比如:
A公司2019年8月打算向B某购买农产品水果C,在了解过程中A公司可能了解到如下情况,是否可以向B某开具收购发票?
1、B某曾经办理过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2019年6月前已注销,但经营范围不包括种植水果C或种植水果,。
2、B某曾经办理过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2019年6月前已注销,但经营范围包括种植水果C或种植水果。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个人(不是个体户)到税务大厅代开劳务费发票给企业,大厅代开发票的同时已经征收了个人所得税,此时,接受发票的企业是不是就没有对此笔劳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的义务了?因为企业无权去复核或者检查税务机关对别的纳税人的征税多少,税法没有赋予企业该权限,对吗?
1、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互相委托代征税(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国税发〔2016〕94号)的规定,符合代开条件的纳税人到申请代开发票且缴纳增值税时,由税务机关征收相应的地方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集团公司组织全集团生产技术大赛,发生的奖品、奖牌支出,以及支付给子公司人员的奖励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能扣除,请告知相关依据,谢谢。
该部分奖金集团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第十一条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6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的扣缴义务人,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十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某银行受托为客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合同约定按年收取承销手续费费,承销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面值总额×发行年限×年承销费率。另外,该银行还支付部分承销费给分销商,该银行按应收的承销费减去支付给分销商的佣金差额确认收入。
假设承销费三年共计1200万元,每年400万元(其中:支付分销商100万元,银行自留300万元)。
问题:(1)该银行支付给分销商的承销费30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是能否扣除?支付给分销商的该部分承销费银行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银行自留承销费共900万元,客户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300万元,银行按年确认承销费收入,该部分承销费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一次性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