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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办理退税?

我在淘宝工作然后查询个税没有记录,然后财务说:您好,核实到个税APP上查询不到缴税明细,是因当地实际申报流程原因,以汇总形式进行申报并提供明细的纸质清单。我到时候应该如何办理退税?

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企业重组中不动产的印花税

企业重组中不动产的印花税

A公司为我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我公司对其进行吸收合并。在此过程中是否要对A公司账面上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地价值、房产价值和生产设备价值)计征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企业改制的指示精神,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现就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残保金减免如何申报

残保金减免如何申报

依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残保金免征范围为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即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36个月)、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请问以上申报时,是否需要到柜台备案?还是可以直接申报时操作?


不用备案,企业只需自行填报“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系统将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固定资产全卖没了有必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全卖没了有必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榆社县平安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办城市公交公司,2019年8月把所有运营车辆、办公用品等出让给晋中瑞达公交公司,出让价850万,出让后公司不再经营,因有部分外欠没收回,所以暂时不能注销。2020年1月申报2019年四季度税时却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申报,几乎是停产的企业还必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税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税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且办理产权权属登记的(产权办理登记在本开发企业名下),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土增税、所得税?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增值税普通收购发票编码开错了怎么办?

增值税普通收购发票编码开错了怎么办?

收购发票税收编码开错一年多了怎么办,税率没错的 ,要开成中草药材的开成中药饮片了怎么办?

答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按琼地税[2017]2号公告可以扣除的部份,那么在申报8月份个税时,是否可以累计补扣除?

按琼地税[2017]2号公告可以扣除的部份,那么在申报8月份个税时,是否可以累计补扣除?

在1-7月发放员工工资时,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忘了在其他扣除项扣除员工的交通补助(按琼地税[2017]2号公告可以扣除的部份,那么在申报8月份个税时,是否可以累计补扣除?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琼地税公告〔2017〕2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以下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洋浦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690元/人/月,其他人员1040元/人/月。(二)其他市县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人/月,其他人员600元/人/月。”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公司用现金支付给员工的结婚礼金、亲属生病或去世慰问金,是否可以列支福利费,并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用现金支付给员工的结婚礼金、亲属生病或去世慰问金,是否可以列支福利费,并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给予员工的结婚礼金、亲属生病或去世慰问金不属于福利费的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成都的建筑公司到攀枝花提供设计服务的,是否需要开具外经证到攀枝花进行预缴

成都的建筑公司到攀枝花提供设计服务的,是否需要开具外经证到攀枝花进行预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二)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财税〔2019〕21号中提到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l.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那我司有员工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和《退伍军人证明书》这三种证件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l.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因此,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资料留存备查。

发布时间:2021-02-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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