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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自然人申报经营租赁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应该开什​么项目?税率多少?

自然人申报经营租赁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应该开什​么项目?税率多少?

我是自然人,租了几个车位给一家公司,然后去税务大厅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应该开什么项目?税率多少?

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六条规定:“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第八条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一)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劳务报酬所得预缴时能否扣除捐赠支出?

劳务报酬所得预缴时能否扣除捐赠支出?

企业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纳税人通过县政府向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消防施工安装是什么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消防施工安装是什么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国税通用手撕定额发票验证真伪

国税通用手撕定额发票验证真伪

1.待鉴别发票(行政执法部门鉴别发票的,同时应提供复印件,发票数量较多时,提供电子数据代替复印件,电子数据应包括发票名称、代码、号码等)。 

2.用票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自然人身份的证件;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 

注: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制的可取消报送。 

3.经办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应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我司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保本和非保本是指什么?具体有什么区别?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的标准是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有办职工食堂的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84)财税外字第17号文“从宽从简”的政策精神及内外籍纳税人税收公平原则,集体供应工作餐支出,暂不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没有条件办职工食堂的单位,为平衡税负,鼓励“工作餐”服务社会化,并根据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精神,对不能在工作单位就餐,确需在外就餐的,单位按规定发给职工的误餐补贴,每人每月400(含)元以内按实支出,暂不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要求按实支出,也就是凭发票实报实销。现金补贴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政府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未注销是否要将法人代表和会计纳入黑名单?

政府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未注销是否要将法人代表和会计纳入黑名单?

 益阳某县政府部门下属全额事业单位(非生产、销售类),05年成立时因是新兴事务,领导办理了税务登记,后来也确实在工作中没有发生要本单位出具纳税票据的情况发生,后来法人、会计更换了很多次,一直没有去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因为没有业务往来)。现在税务提出把当时注册时的法人代表和会计例入黑名单,请问有依据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注销  

办税百问

请问企业发放的生育报销费用、生育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产假工资是否要缴纳个税?

请问企业发放的生育报销费用、生育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产假工资是否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需按工资薪金征收个税。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高新技术企业境外股息收入抵免限额计算适用15%还是25%的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境外股息收入抵免限额计算适用15%还是25%的税率?

 我们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现在我们从境外子公司取得股息收入,想了解在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应适用15%的税率还是25%的税率。
我们注意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我们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总收入包含了从境外获得的股息收入,其他指标未包含境外子公司数据,在此情形下从境外子公司获取的股息收入能否适用47号文的规定,也就是对境外子公司利息收入适用15%的税率计算抵免限额?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扣除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扣除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领取用分成收入,是按劳务费的计税办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规定:“六、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15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1-02-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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