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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我公司从事安防监控工程业务,以开票计收入,是否正确?这样确认,所得税和增值税有哪方面的税务风险?

我公司从事安防监控工程业务,以开票计收入,是否正确?这样确认,所得税和增值税有哪方面的税务风险?

增值税,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甲供材全部材料与部分材料简易计税

甲供材全部材料与部分材料简易计税

问题1: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一部分32.5水泥(1吨)为甲供材料,采购金额为1000元,而该项目其余32.5水泥(220吨)量为乙方采购供应,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采用简易计税(3%税率)处理?

问题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在该内容中,如何理解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的全部或部分材料?如果是甲供材,在工程项目结算时应该提供哪些相关文件资料依据?例如是:施工合同、甲供材料采购合同、材料发票、是否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又需要提供哪些备案资料?另外水泥是否属于该材料范围?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办税百问

分公司是否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分公司是否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且有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分公司是否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吗?如能享受,是在汇总纳税时一并享受,还是分公司单独申报时享受?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没收投标保证金是否开具发票?

没收投标保证金是否开具发票?

我司在招投标中,收取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但中标公司在中标后由于对方原因拒绝和我司签订合同,我司根据相关约定,没收该笔投标保证金,请问该笔投标保证金需要开具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请您根据您的实际业务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如自行判断有困难,请您直接持该业务相关资料至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如何解读"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增值税

如何解读"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增值税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增值税,这句话怎么解读??比如: 个人购买一件名人书法字画,暂且我们理解为,他把字画放在家里用于装饰,五年后市场价格上升,他把这幅字画以当初购买价格的3倍出售。此种情况属于:“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吗?(实际上,他购买字画是用来收藏的)。目前拍卖行业所拍卖的物品,大多数都是个人用于收藏,事后再出售。尤其国内富豪等大佬们手中不乏贵重物品。 甚至一件物品就上千万。如果套用上述规定肯定不合适。我认为国家应该对: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进行定义、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发放给实习大学生的工资和补贴要并入公司发放的工资总额里缴交工会经费吗?

发放给实习大学生的工资和补贴要并入公司发放的工资总额里缴交工会经费吗?

我司是从事文化传播的公司,开展公益和非公司性活动时会根据活动的需要聘请实习的大学生来参与工作,请问这部分发放给实习大学生的工资和补贴要并入公司发放的工资总额里缴交工会经费吗?谢谢


    根据市总工会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应严格按照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问我司在境内购入的飞往香港的机票及购入开往香港的动车票能否抵扣进项?澳门和台湾的呢,是否能抵扣?

问我司在境内购入的飞往香港的机票及购入开往香港的动车票能否抵扣进项?澳门和台湾的呢,是否能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允许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请问我司在境内购入的飞往香港的机票及购入开往香港的动车票能否抵扣进项?澳门和台湾的呢,是否能抵扣?


您所述情形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教育用地的所有者,也就是房东,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税额怎么计算?

教育用地的所有者,也就是房东,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税额怎么计算?

一、民办学校,现在租了一块地,这块地的性质属于划拨的教育用地,之前被一个公司租了,然后转租给我们。我们需要租这块地办学,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教育用地的所有者,也就是房东,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税额怎么计算?

2、中间的公司,租这块教育用地,再转租给学校,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税额怎么计算?

3、我们学校租这块教育用地办学,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税额怎么计算?

二、同以上问题,土地性质属于村民的集体用地,被中间公司租了之后,再转租给我们办学: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消防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销项税。

消防分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销项税。

我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之后将消防工程分包给外地一个公司,对方给我公司开具消防工程施工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金额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我公司总承包价款的销项税吧?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针对国税发[1999]58号中的通讯费补贴,本地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针对国税发[1999]58号中的通讯费补贴,本地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我们想了解一下对于外资企业分支机构:

1) 针对国税发[1999]58号中的通讯费补贴,本地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标准是多少?执行的文件文号为多少?

2)员工凭本人手机费发票报销通讯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免税限额?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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