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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中有一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请问销售(预售)许可证是项目的第一个预售证还是最后一个预售证?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中有一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请问销售(预售)许可证是项目的第一个预售证还是最后一个预售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中有一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请问销售(预售)许可证是项目的第一个预售证还是最后一个预售证?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问财税〔2007〕61号该文的有效性怎么样?

问财税〔2007〕61号该文的有效性怎么样?

您好,

国税函[2009]118号已经被全文废除的情况下,与之有相似处理方式的财税〔2007〕61号并没有废除,请问财税〔2007〕61号该文的有效性怎么样?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相关内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年61号)已于2011年02月21日失效。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项目投资主体变更,能否将开具给原投资主体的发票冲回重新开具给新主体?

项目投资主体变更,能否将开具给原投资主体的发票冲回重新开具给新主体?

我单位承接市政工程,投资主体(业主甲)向我公司计量并支付工程进度款,我公司为其提供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业主甲引进新的投资单位(业主乙),项目转换为3P项目,三方签订在建工程承继合同,约定由业主乙承担原合同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并由业主乙支付所有工程款,原业主甲支付我公司的款项,由业主乙向业主甲支付,现业主乙要求我公司将原开具给业主甲的发票(税率分别为11%和10%)取回并开具红字冲销发票,重新开具抬头为业主乙的原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样操作违反相关规定吗?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因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大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为此为大班车驾驶员员工支付的驾照升级培训费,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旅行社开具旅游综费发票可以直接入账吗允许税前扣除吗有没有相关的税务文件规定

旅行社开具旅游综费发票可以直接入账吗允许税前扣除吗有没有相关的税务文件规定

公司举办了客户年会,由旅行社承办,签的是统一版本的旅游合同,合同内容为会议活动(包括酒店住宿、场地、酒店用餐、会议场地搭建、人工服务)。并且有相关的会议活动日程、签到表,会议内容、会议相片及视频等等完整真实的会议活动资料。但旅行社只能开旅游综费不能开会务费发票,请问,我公司收到这个发票怎么入账,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首页—>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另外,有关入账问题请您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或向相关会计部门进行咨询。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委托外部机构研发(非境外、非关联发),合同约定研发成功后,我公司拥有永久使用权,但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该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委托外部机构研发(非境外、非关联发),合同约定研发成功后,我公司拥有永久使用权,但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该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我公司委托外部机构研发(非境外、非关联发),合同约定研发成功后,我公司拥有永久使用权,但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该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适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三、委托研发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取得非营利组织认定的公立医院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能免企业所得税吗

取得非营利组织认定的公立医院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能免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文件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退休反聘已十多年,单位都没给签协议或合同,都是直接上班再干到70岁,开绩效工资有工资表,应该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征税?

退休反聘已十多年,单位都没给签协议或合同,都是直接上班再干到70岁,开绩效工资有工资表,应该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征税?

2016年开始扣个税,经咨询,黑龙江010197号客服(坐席号830)咨询员答复;“对退休返聘的部分按工资薪金缴纳个税,不到5000元的免征。”林口县林口税务分局答复:“林口县医院:你院对退休返聘职工按劳务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之规定。”象我们退休反聘已十多年,单位都没给签协议或合同,都是直接上班再干到70岁,开绩效工资有工资表,应该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征税?请指教。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贷款利息扣除

您好,2019年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申报贷款利息扣除,但实际上工资暂时未达到扣税标准,已抵扣了11个月,能否申请2020年不申报,等实际需要扣除时重新申报。或者有什么补救方法,谢谢。


根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赞助活动中宣传本企业形象发生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赞助活动中宣传本企业形象发生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公司赞助第三方活动,要求对方在活动中展示我公司的标识和形象信息,此类支出是否作为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还是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

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判断是否属于赞助支出,若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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