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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同一城市不同管辖区域成立分公司,独立核算,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已经开好,请问去税务局需要做哪些事情,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同一城市不同管辖区域成立分公司,独立核算,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已经开好,请问去税务局需要做哪些事情,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你好:

    同一城市不同管辖区域成立分公司,独立核算,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已经开好,请问去税务局需要做哪些事情,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企业首次办理税收业务,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建议法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现场办理),同时进行税种登记,需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部分企业需进行纳税辅导,具体建议联系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2、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的规定:浙江省税务局决定依托网上税务局,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网上税务局选用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依据办税目标在线填具系统智能显示的综合申请表,涉税领购发票的系统智能推荐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不给天猫商家开具发票需要如何处理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不给天猫商家开具发票需要如何处理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我店铺10月份关店了,当时有部分发票没有开具,联系客服说10月份的发票要11月才能开具,可是之后店铺关闭之后,我联系了好几次,每次都是不回复,将近一万元的发票就这样没有任何回复,不拒绝也不给答复,一直拖了一个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土地 增值税中既有普通住宅又有其他类型的,是否一定要分开计算增值额?

土地 增值税中既有普通住宅又有其他类型的,是否一定要分开计算增值额?

土地 增值税中既有普通住宅又有其他类型的,是否一定要分开计算增值额?

是否可以按照财税(1995)048号的第13条的后半款,不分开核算增值额,放弃普通住宅增值额低于20%而减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大病医疗总支出包含医保范围支出和自费支出,如何查看哪些费用是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

大病医疗总支出包含医保范围支出和自费支出,如何查看哪些费用是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

问题一:大病医疗总支出包含医保范围支出和自费支出,如何查看哪些费用是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

问题二:夫妻双方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且由一方汇总扣除,则“起付线”是各自都需要满足15000元,还是双方加总满足15000元即可?

问题三:个税扣缴地与租房地不一致,是否可按住房租金附加项目税前扣除?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按照原合同重新发货,可以按照原税率开蓝字发票吗?

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按照原合同重新发货,可以按照原税率开蓝字发票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按照原合同重新发货,可以按照原税率开蓝字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在公墓的山上(原属于荒山)上征用了一块土地,已由荒山变更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不属于城市、县区、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请问土地使用税收方面的政策?将来盖房,房产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方面的政策?

在公墓的山上(原属于荒山)上征用了一块土地,已由荒山变更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不属于城市、县区、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请问土地使用税收方面的政策?将来盖房,房产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方面的政策?

我单位是一家公墓公司,在公墓的山上(原属于荒山)上征用了一块土地,已由荒山变更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不属于城市、县区、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请问土地使用税收方面的政策?将来盖房,房产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方面的政策?谢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请问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票有限额吗?还是只要连续12个月不超过500万都可以开

请问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开票有限额吗?还是只要连续12个月不超过500万都可以开

   对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纳税人每月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量及限额开票。 若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情况,需要重新确认其使用的普通发票种类、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核定调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我司雇佣的外籍人员一年来我司五六次,但是每月都会付工资给他,那么没有入境记录的月份,如何计算境内所得?

我司雇佣的外籍人员一年来我司五六次,但是每月都会付工资给他,那么没有入境记录的月份,如何计算境内所得?

请问我司雇佣的外籍人员一年来我司五六次,但是每月都会付工资给他,那么没有入境记录的月份,如何计算境内所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若设立在象屿保税区或者火炬园这类地方的话,请问有什么减免政策或者其他优惠政策?

若设立在象屿保税区或者火炬园这类地方的话,请问有什么减免政策或者其他优惠政策?

税务工作人员,你好!我想在厦门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我想咨询一下若设立在象屿保税区或者火炬园这类地方的话,请问有什么减免政策或者其他优惠政策?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税收优惠”,及网站首页“减税降费”专栏。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企业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是否可以入账 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企业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是否可以入账 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上述若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支出,请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取得相应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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