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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规定,请问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建筑服务收到货款或者是试验服务、设计服务等都作为分包款进行扣除?

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规定,请问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建筑服务收到货款或者是试验服务、设计服务等都作为分包款进行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第七条 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规定,请问下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建筑服务收到货款或者是试验服务、设计服务等都作为分包款进行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政策解读) 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纳税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因此,《公告》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假设生产出的面粉全部出售,那么,出分率77%的我就可以按7700斤实际销量计算核定扣除进项税,这样理解正确吗?

假设生产出的面粉全部出售,那么,出分率77%的我就可以按7700斤实际销量计算核定扣除进项税,这样理解正确吗?

请问:面粉加工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里,我省的单耗标准是1.4,那投入产出法计算公式"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里“当期销售数量”还受单耗标准1.4限制吗?譬如:单耗标准1.4是按出分率71.4%(100/1.4)测算出来的,假如某企业采用最先进的加工设备,出分率达到77%,该企业能按出分率77%生产出来的面粉实际销售数量和单耗标准1.4计算核定扣除进项税额吗?举个例子:同样投入10000斤小麦,出分率71%可生产出7100斤面粉,出分率77%可生产出7700斤面粉,假设生产出的面粉全部出售,那么,出分率77%的我就可以按7700斤实际销量计算核定扣除进项税,这样理解正确吗?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一年期的协议雇工不属于员工性质的劳务,是否要提供劳务发票?

一年期的协议雇工不属于员工性质的劳务,是否要提供劳务发票?

公司是做农产品种植的,招了一个人帮我们看护大棚,协议签了一年,一天100元,按月结算。那这种雇工性质是否属于取得了劳务报酬要提供劳务发票给我们公司做账?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个人与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合作出租车辆,税费承担问题

个人与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合作出租车辆,税费承担问题

您好:

  我公司系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专业汽车服务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正规财务核算,租金实行统收次月统一按协议进行分配)。本公司绝大多数营运车辆所有权是个人车主的(车辆权证登记为个人姓名),他们加盟到本公司(也有一部分个人车主以协议形式将车辆过户到了本公司的名下),借助我公司车辆出租平台对外进行出租并由公司统一收取车辆租赁费,我公司按租金收入的20%收取管理费,剩下80%的租金收入在次月初全额返还给车主个人(个人车主的车辆维护费均由个人车主自行承担),公司实行统一财务核算,请问: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纳税知识

二手房交易时房地登记用途不一致的(房产住宅、土地商业),税费怎么计算?

二手房交易时房地登记用途不一致的(房产住宅、土地商业),税费怎么计算?

买方:

契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第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票查验显示超过该张发票查验次数,可是我昨天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所以准备今天再查查看,但还是出现了这个问题,请问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呢?

发票查验显示超过该张发票查验次数,可是我昨天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所以准备今天再查查看,但还是出现了这个问题,请问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呢?

你好!我用国信在影像扫描单据时,发票查验显示超过该张发票查验次数,可是我昨天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所以准备今天再查查看,但还是出现了这个问题,请问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呢?(普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关于公司食堂零星采购收蔬菜肉类是否可以以收据入账

关于公司食堂零星采购收蔬菜肉类是否可以以收据入账

请问公司食堂零星到菜市场采购的蔬菜肉类是否可以以收据入账,听说不用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平常购买的农户开的收据就可以直接入账

如果税务局出了这个文件,请问是哪号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根据销售嵌入式软件开票应分别注明软件,硬件的销售额。由于客户不接受在发票上分项开具,是否可以在发票上合并开具

根据销售嵌入式软件开票应分别注明软件,硬件的销售额。由于客户不接受在发票上分项开具,是否可以在发票上合并开具

根据销售嵌入式软件开票应分别注明软件,硬件的销售额。由于客户不接受在发票上分项开具,是否可以在发票上合并开具。在发票备注栏内单独载明软件名称、软件销售金额、软件销售税额。如附件


  经万盛经开区税政科政策指导,向您回复如下:1.纳税人销售嵌入式软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要求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2.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因货物或软件项目众多无法在票面一次性反映的,可以汇总开具,同时使用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在清单上分别详细注明软、硬件名称和销售额,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比照办理;3.不属于上述汇总开具情形的,应在发票有关栏目或备注栏注明软件名称及销售额。您可以在备注栏注明软件名称及销售额,也可以在清单上注明。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技术服务费开具发票金额为50W,使用十万元版发票,共应开5张,票面上数量如何填写?是否可以空着不填?

技术服务费开具发票金额为50W,使用十万元版发票,共应开5张,票面上数量如何填写?是否可以空着不填?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无金融业项目,现发生的资金拆借利息能否自行开具发票,需要都税局增加经营范围吗,专票、普票都可以开具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无金融业项目,现发生的资金拆借利息能否自行开具发票,需要都税局增加经营范围吗,专票、普票都可以开具吗?

我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无金融业项目,现发生的资金拆借利息能否自行开具发票,需要都税局增加经营范围吗,专票、普票都可以开具吗?一般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可自行开具发票有无相关财税文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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