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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离职后办税员信息更改

离职后办税员信息更改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之前大四实习的时候在公司是办税员购票员财务负责人 后来毕业就没待那儿了 然后半年多过去了发现公司还绑着我的信息 那我应该如何单方面解除啊。

答复如下: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3.0版规定,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需携带资料如下:1.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2.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被分立企业股东取得的对价如何确定?

被分立企业股东取得的对价如何确定?

A公司由甲公司、乙公司两位法人股东持股,现A公司分立为A、B两家公司,甲、乙分别持有分立后的A、B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未发生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支付。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请问,当适用上述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上述情形未发生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支付,那么甲、乙是否取得对价?甲、乙取得的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是否需要作为其取得的对价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小型微利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对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

29.第29行“二十九、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去掉了“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2019年可否叠加享受?

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减征职工医疗保险

减征职工医疗保险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湖北会执行这个政策吗?如何执行?

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1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明确减征范围:对省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各地根据统筹地区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减半征收。
第二条规定,明确减征期限: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减征期限为5个月;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减征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规定,减征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减征期限内已按正常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我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或抵缴。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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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取得的进项税是否可在月度纳税申报中抵扣?

工程款取得的进项税是否可在月度纳税申报中抵扣?

房地产新项目,每月预缴增值税,支付工程款取得的进项税是否可在月度纳税申报中抵扣?相对应的土地款怎么抵扣?如何计算?

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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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

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

 在电子税务局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通过退库处理,不通过本渠道申请。
2019年度个税手续费返还如何申请?

答复如下: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目前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入库时间为2019-2到2019-12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入库时间2019年1月无法在客户端申请,这个问题3月份会解决。建议您3月份中下旬再申请。申请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页面左手边菜单“退付手续费”。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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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问题

 A公司持有C公司50%股权,B公司持有D公司50%股权,AB公司以持有CD公司股权注册成立E公司,ABCDE都为居民企业,且12个月不改变经营模式和股权结构,请问A/B/E公司的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回复如下:
由于受回复字数限制,建议您参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相关的文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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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如何开具免税发票

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如何开具免税发票

 我们是生活服务类的餐饮企业,请问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如何开具免税发票?

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试点应用“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4号)的规定,“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系统操作手册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发布,试点纳税人可自行下载查阅。“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试点工作将分期分批逐步推进,试点纳税人范围等有关安排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因此,如为“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的试点纳税人,则可按规定使用上述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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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请问专项附加扣除里的继续教育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怎么区分呢?

我看到说博士和硕士的就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来划分,全日制的属于子女教育,非全日制属于继续教育,对吗?

那如果是本科及以下的也是这个原则吗,比如全日制专科毕业后就读全日制本科的,属于子女教育,就读非全日制本科的,属于继续教育,是这样吗?

这个划分与纳税人就业、取得收入与否有关系吗?

答复:子女教育:《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个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个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厦门市 “ 爱心厦门”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 切实做好 “ 爱心厦门” 助力战 “ 疫” 的工作清
单》(厦爱心办[2020]3号),第二点“迅速启动爱心捐款活动”中员工所进行的捐款,可否享受个税优惠?若能享受具体需要怎么办理和操作?需要哪些材料,在哪儿操作?谢谢!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行次。个人享受9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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