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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我司电梯需要维保,钢丝绳坏了,合同签订的是钢丝绳2100元,请问这种开发票是开电梯维保6%的发票,还是物资采购13%的发票呢

我司电梯需要维保,钢丝绳坏了,合同签订的是钢丝绳2100元,请问这种开发票是开电梯维保6%的发票,还是物资采购13%的发票呢

你好,我司电梯需要维保,钢丝绳坏了,合同签订的是钢丝绳2100元,请问这种开发票是开电梯维保6%的发票,还是物资采购13%的发票呢


    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第三点:(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去大厅给增值税申报表盖章,请问一下为什么拿着主表去盖章,不给盖??

去大厅给增值税申报表盖章,请问一下为什么拿着主表去盖章,不给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3.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四、附报资料序】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份(必报)……【五、办理规范】……(二)办理环节……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相关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纳税人一份。……1.3.1.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四、附报资料序】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份(必报) ……【五、办理规范】……(二)办理环节……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受理并办结,相关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纳税人一份。……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A司确认的股权激励的有关成本费用,由全资子公司A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由我司税前扣除?

A司确认的股权激励的有关成本费用,由全资子公司A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由我司税前扣除?

我司为上市公司,A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我司于2018年度对公司及A司的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A司有7名员工被激励,授予股票数量为1万股,授予价为100元/股,实际行权日收盘价为200元/股。A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就该股权激励行为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在A司确认了成本费用。7人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已我司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根据国税函[2009]461号第七条规定执行:适用于上市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的员工)。

问题: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A司确认的股权激励的有关成本费用,由全资子公司A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由我司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已取消,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对方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

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已取消,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对方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

您好:请问: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是否已取消?何时取消?2、如果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已取消,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对方盖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


1、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目前已无“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办理事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A销售货物给B,销售合同双方已签,A已向B收齐货款,但A所销货物下月才能到,目前未发货给B,请问A能否B先开具发票给买家?

A销售货物给B,销售合同双方已签,A已向B收齐货款,但A所销货物下月才能到,目前未发货给B,请问A能否B先开具发票给买家?

A销售货物给B,销售合同双方已签,A已向B收齐货款,但A所销货物下月才能到,目前未发货给B,请问A能否B先开具发票给买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A公司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由股东们的2个工作室为A公司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各500万,这种做法违法吗?

由股东们的2个工作室为A公司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各500万,这种做法违法吗?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A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税前利润1000万。


A公司股东(高管)为了避免高额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成立B、C工作室(管理咨询服务类的合伙企业)。


由股东们的2个工作室为A公司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各500万,这种做法违法吗?(3个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均相同)



纳税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如实申报缴纳税款。

文件依据: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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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接企业单,为企业拍摄宣传片,企业要求开具发票,需要怎么样开发票

个人接企业单,为企业拍摄宣传片,企业要求开具发票,需要怎么样开发票

现答复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临时使用发票的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所需要的资料如下: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所属城区的办税大厅代开。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收到兴义运输公司定额发票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收到兴义运输公司定额发票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如您需要查询定额发票的真伪,请您本人携带发票原件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真伪鉴别。您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众查询——发票流向查询,输入发票相关信息查询发票的流向 。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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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认为是补偿费不需要发票,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出让给我公司,我公司是该宗地使用权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无士地上权利,因此无权取得补偿,他们收取该款项属应税行为,应开具发票。

种认为是补偿费不需要发票,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出让给我公司,我公司是该宗地使用权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无士地上权利,因此无权取得补偿,他们收取该款项属应税行为,应开具发票。

我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国家在征地中已支付土地承包青苗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在土地闲置期间一些单位和个人强制在土地上和植农作物和修建猪舍等,现需对土地进行开发,我单位要求这些单位和个人拆除农作物和构筑物,但他们要求我公司按“青苗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标准再次支付给他们。我公司在支付这些“青苗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时对对方提供票据有二种意见:一种认为是补偿费不需要发票,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出让给我公司,我公司是该宗地使用权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无士地上权利,因此无权取得补偿,他们收取该款项属应税行为,应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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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是运输费则需要全部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主要是港杂费用则全部不用缴纳印花税?

合同主要是运输费则需要全部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主要是港杂费用则全部不用缴纳印花税?

请问报关港杂费用是否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不需要的话,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运输费用和港杂费用无法进项拆分,是否合同主要是运输费则需要全部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主要是港杂费用则全部不用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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