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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税务注销时,对于与母公司之间的往来如何清理?是否有具体的固定?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税务注销时,对于与母公司之间的往来如何清理?是否有具体的固定?

公司是零售企业,母公司在南京,在杭州有分公司,分公司准备注销,分公司账上全部为与母公司之间的往来欠款,请问,分公司注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税务注销时,对于与母公司之间的往来如何清理?是否有具体的固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务注销  

办税百问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我们是一个旅游服务公司,与景区当地村民合作发展骑马和座马车旅游项目,马匹与马车由村民提供,牵马人为村民(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我公司负责销售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40元支付给村民,5元为保险费,我公司收5元管理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我公司增值税能否按差额计税?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出口了一批货物,但国外客户没有及时的给我司付汇,直到2019年8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出口了一批货物,但国外客户没有及时的给我司付汇,直到2019年8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我司2018年6-10月出口了一批货物,但国外客户没有及时的给我司付汇,直到2019年8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出口退税  

办税百问

新买的车买错了购置税如何退

新买的车买错了购置税如何退

你好 我想请问就是我在成都买了新车 现在已经在成都缴纳了新车购置税 但是没有成都居住证 不能上川A拍照 所以要求退新车购置税 请问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根据纳税规范3.0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符合免税

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

税情形的,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携带资料如下: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3份)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购置税  

办税百问

产品原料是指木质纤维,还是木质纤维加合成树脂(胶水)呢?

产品原料是指木质纤维,还是木质纤维加合成树脂(胶水)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

“四、农林剩余物及其他中,4.2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生产的纤维板,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退税比例70%。”

“备注:2.(1)综合利用的资源占生产原料或者燃料的比重,以重量比例计算。”


根据《中密度纤维板》(GB/T 11718—2009),3.1.1中密度纤维板,以木质纤维或其他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纤维制备,施加合成树脂,在加热加压条件下,压制成厚度不小于1.5mm,名义密度范围在0.65g/cm3-0.8g/cm3之间的板材。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个人白条收据按次500元以下可以税前扣除,那么按月销售额5000-20000元的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比如个人按月出租住房或者出租汽车写的白条收据

个人白条收据按次500元以下可以税前扣除,那么按月销售额5000-20000元的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比如个人按月出租住房或者出租汽车写的白条收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我想问一下:个人白条收据按次500元以下可以税前扣除,那么按月销售额5000-20000元的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比如个人按月出租住房或者出租汽车写的白条收据。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原采购农产品采购进行核定抵扣的企业是否转变为凭票抵扣,在转变过程中原库存中成品中留存的待抵扣进行税是否可以申请继续抵扣

原采购农产品采购进行核定抵扣的企业是否转变为凭票抵扣,在转变过程中原库存中成品中留存的待抵扣进行税是否可以申请继续抵扣

1、原采购农产品采购进行核定抵扣的企业是否转变为凭票抵扣,在转变过程中原库存中成品中留存的待抵扣进行税是否可以申请继续抵扣。

2、农产品采购凭票抵扣的企业存在少量直接从农户收购的业务,是否可以依据采购量申请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农户。凭票抵扣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2〕38号)附件1: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一、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学生科研补助如何缴税

学生科研补助如何缴税

我是一名博士在读生

每年有1.5万奖学金用来抵扣学费

还有每个月2750生活费 一年一共3.3万

每年总奖学金为4.8万

除此之外还有每个月的科研补贴2000-5000不等

按照劳务所得缴税(学校代缴)

即超过800部分缴纳20%所得税

这部分收入每年3万左右 缴税3000多

个人所得的申报中 奖学金是否可以不用计算在内

只计算劳务所得 即年收入低于6万

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生退货,只能代开3%税率负数发票进行红冲,现此销售业务因发生退货不再存在,税局无法退回当初已补缴17%税率剩余税款,请问如何进行退税操作?

发生退货,只能代开3%税率负数发票进行红冲,现此销售业务因发生退货不再存在,税局无法退回当初已补缴17%税率剩余税款,请问如何进行退税操作?

禹州市胜达矿产品经销部税号92411081MA44J0N78B;2017年12月税局代开3%铝矿石发票金额775922.33元税额23277.67元当时扣除,当月申请变更一般纳税人税局核定当月生效,2018年一月补缴17%税率剩余税款,2018年3月发生退货,只能代开3%税率负数发票进行红冲,现此销售业务因发生退货不再存在,税局无法退回当初已补缴17%税率剩余税款,请问如何进行退税操作?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原财税2000第42文,网上查询的是营业税款废止,企业所得税免税是否还继续有效,是否可以按照该条款,免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企业所得税部分政策失效。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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