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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2019年10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2019年10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我是一家出口企业,我司2018年5月出口了一批货物,但国外客户没有及时的给我司付汇,直到2019年10月才给付汇,而且在这期间没有向当地税务局提出申请,企业已经退税,还需要把退税交回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2018年达到完工条件,转收入和成本,2018年底根据合同,将实际已发生尚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计提,发票于2019年6月后取得,我公司这种情况属于应到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情况吗?

房地产企业,2018年达到完工条件,转收入和成本,2018年底根据合同,将实际已发生尚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计提,发票于2019年6月后取得,我公司这种情况属于应到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情况吗?

我单位是房地产企业,2018年达到完工条件,转收入和成本,2018年底根据合同,将实际已发生尚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计提,发票于2019年6月后取得,我公司这种情况属于应到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情况吗?能否适用公告2018年28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票平台上勾选退税,在增值税申报表上体现吗?勾选不抵扣发票是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26行体现的

发票平台上勾选退税,在增值税申报表上体现吗?勾选不抵扣发票是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26行体现的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操作发票退税勾选和发票不抵扣勾选的数据,均不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体现。如不抵扣勾选数据自动带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6行的,请拨打电子税务局系统运维服务热线4006012366咨询处理。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根据财税【2007】83号文件,滴灌带和滴灌管生产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我公司生产农民浇地用的水龙带,免征增值税吗?如不免,可享受9%的低税率吗?

根据财税【2007】83号文件,滴灌带和滴灌管生产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我公司生产农民浇地用的水龙带,免征增值税吗?如不免,可享受9%的低税率吗?

请问:根据财税【2007】83号文件,滴灌带和滴灌管生产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我公司生产农民浇地用的水龙带,免征增值税吗?如不免,可享受9%的低税率吗?谢谢!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为滴灌系统。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企业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能否在税前列支?

企业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能否在税前列支?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办税百问

请问给企业所有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给企业所有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因此,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另外,纳税人应按上述规定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核定。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乙公司是否都可以在上述重置的新厂建成投产后的年度办理政策性搬迁清算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乙公司是否都可以在上述重置的新厂建成投产后的年度办理政策性搬迁清算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甲、乙两个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1月乙公司政策性搬迁(从D市的市区搬迁到D市的县区),预计3个月搬迁完毕并且按照企业重置计划在县区的新厂预计3年内建成投产。

       方案一、由乙公司在D市的县区投资成立丙公司,以丙公司的名义立项建设上述重置的新厂。

        方案二、由甲公司在D市的县区投资成立丙公司,以丙公司的名义立项建设上述重置的新厂。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公司员工绩效工资(项目提成)个人所得税使用税率

公司员工绩效工资(项目提成)个人所得税使用税率

公司在与员工签合同时已写明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做项目的绩效工资(项目提成)。员工的绩效工资(项目提成)这部分收入是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使用超额累进税率),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税率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小规模分公司的业务是否可以在一般纳税人的母公司开具专用发票?

小规模分公司的业务是否可以在一般纳税人的母公司开具专用发票?

A公司一般纳税人,另有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两家B.C,均主营修理修配业务,分公司未进行单独核算。问题一:请问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都可以在母公司抵扣;问题二:小规模分公司的业务是否可以在一般纳税人的母公司开具专用发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第二条  经广西区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确认,可以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的固定业户总机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增值税汇总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携程等供应商开出OPEN票上没有日期,同时又开不出行程单,可否以供应商开出的明细表上标注具体行程日期、旅客信息进项抵扣?

携程等供应商开出OPEN票上没有日期,同时又开不出行程单,可否以供应商开出的明细表上标注具体行程日期、旅客信息进项抵扣?

携程等供应商开出OPEN票上没有日期,同时又开不出行程单,可否以供应商开出的明细表上标注具体行程日期、旅客信息进项抵扣?谢谢!


上述是指取得什么发票?若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 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8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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