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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2017.12购买车辆,2019.7已抵扣,2019.10销售,交增值税是按17%交还是按13%交?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2017.12购买车辆,2019.7已抵扣,2019.10销售,交增值税是按17%交还是按13%交?

1、我司是一般纳税人,2017.12购买车辆,2019.7已抵扣,2019.10销售,交增值税是按17%交还是按13%交?

2、填写申报表时在哪里填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3%。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房地产建设工地临时建设的售楼处、样板房。工程结束后会进行拆除,请问使用期间的售楼处、样板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房地产建设工地临时建设的售楼处、样板房。工程结束后会进行拆除,请问使用期间的售楼处、样板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您好,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二十一、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怎么申报增值税,在申报表上怎么填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怎么申报增值税,在申报表上怎么填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公司是福利企业,如果我公司享受了留底退税政策,放弃即征即退政策,是不是我公司的福利企业资格必须取消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公司是福利企业,如果我公司享受了留底退税政策,放弃即征即退政策,是不是我公司的福利企业资格必须取消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您好:我公司是福利企业,如果我公司享受了留底退税政策,放弃即征即退政策,是不是我公司的福利企业资格必须取消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出口退税  

办税百问

电影院里现场制作的爆米花是不是可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电影院里现场制作的爆米花是不是可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2019年9月16日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二条、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于,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请问,电影院里现场制作的爆米花是不是可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设计”,我们查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二、商务服务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设计”,我们查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二、商务服务业

你好,我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建筑设计”,我们查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第一类 鼓励类 :三十二、商务服务业:3、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规划编制与咨询、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勘查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我们能否根据“工程咨询服务下的“工程勘查设计””,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劳务类(工程钻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咨询乙级;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土地增值税,因是政府城市规划,土地增值税免征,是否正确?

土地增值税,因是政府城市规划,土地增值税免征,是否正确?

我公司现在是一家经营仓储物流的企业,现所在地是武汉白沙洲。由于武汉市政府决定对我公司所在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并收回土地,根据与政府部门沟通的补偿方案,想就有关税收问题,咨询如下:

1、土地增值税,因是政府城市规划,土地增值税免征,是否正确?

2、增值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免征,房产的补偿是否缴纳?(湖北省国税局有个营改增的解读文件,是什么文号,请告知)。但政府明确说明,房产的部分不给予任何补偿,只对我司补偿土地使用权,我公司是否不用缴纳增值税?

3、印花税,税收文件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我司这为政府收回土地,不属于出让或转让行为,是否免征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工程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业主方一至拖着不进行进度计量验收,也未支付任何款项。请问:此时增值税纳务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工程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业主方一至拖着不进行进度计量验收,也未支付任何款项。请问:此时增值税纳务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

工程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业主方一至拖着不进行进度计量验收,也未支付任何款项。请问:此时增值税纳务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是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还是不等进度计量,就自行报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 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电影放映行业给顾客优惠活动销售,优惠收不到款的部分做市场推广费,那边这部分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处理

电影放映行业给顾客优惠活动销售,优惠收不到款的部分做市场推广费,那边这部分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处理

我们是电影放映销售单位,现我们给顾客提供的免费观影或优惠票价观影销售存在以下疑问。业务描述:1、电影放映行业都会开展各类免费或优惠体验观影促销活动;2、针对促销免费观影,国家电影行业法规要求必须出票才能观影,且有最低限价规定(即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票价销售),所以电影促销活动必须按最低票价给观影者提供观影券,同时按给客户提供电影票面金额缴纳电影版权分账成本、电影专项基金,这样我们电影放映销售在税务系统也相应匹配的销售价格统计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如不按出票金额确认销售,那么成本会倒挂;3、免费或优惠观影者的销售,我们按规定缴纳版权分账、专资、销售增值税,将免费或优惠收不到款的差额成本做放映市场推广费,因为这部分是给客户赠送或优惠,是没有收到钱销售成本费用。问题咨询: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的政策:“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部分是给客户赠送或优惠是否可以按自己购买影票邀请消费者来影城看电影对待,自己给自己开了发票,此部分就有了发票,也就不存在这部分促销市场推广费用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发票了;2、如若按特殊情况下仅适用于农产品收购行为由于农民不配合,购买方即付款方可以申请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对待,那么我们自己购买影票邀请消费者来影城看电影,自己给自己开发票,是否也可以按此条款处理;3、同时自己购买影票邀请消费者来影城看电影,自己给自己开发票,无资金流在税法上是否允许。盼回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包含红股),只是根据持股期限确定享受差别化股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包含红股),只是根据持股期限确定享受差别化股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从该文件看只是对取得股息红利的持股期限进行了规定,没有对股息红利的产生股权性质进行区分(如限售股)。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包含红股),只是根据持股期限确定享受差别化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不区分产生股息红利的股权是限售股还是流通股?

发布时间:2021-03-1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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