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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新版电子报税系统怎么打印申报报表

新版电子报税系统怎么打印申报报表

    您可通过新版电子税务局中的“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模块中查看历史申报表并进行打印;如需打印当期申报的申报表,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进入对应报表申报页面,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无需下载打印插件。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物品包含的范围具体指哪些?

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物品包含的范围具体指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所指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个物品包含的具体范围?是否包含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比如装载机,挖机之类固定资产?急盼回复,谢谢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之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经营性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以后如果内销多的话,就退不了税,那出口没退的部分会被要求转内销交税吗?

以后如果内销多的话,就退不了税,那出口没退的部分会被要求转内销交税吗?

你好,企业有内销也有出口,是免抵退企业,以前月份都有退税,本月内销较多,所以要交增值税。请问下,以后如果内销多的话,就退不了税,那出口没退的部分会被要求转内销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因此,当期若是销项大于进项的情况下,应该缴纳增值税,不存在上述出口不退的部分。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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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有几套房子产权证办后面积出现变化问题:其他的原本一直在出租,面积变了,请问之前空置时按从价交的房产税要退或者补吗?

本单位有几套房子产权证办后面积出现变化问题:其他的原本一直在出租,面积变了,请问之前空置时按从价交的房产税要退或者补吗?

请问:本单位有几套房子产权证办后面积出现变化问题:其他的原本一直在出租,面积变了,请问之前空置时按从价交的房产税要退或者补吗?


答复是“若房产在出租之前处于空置状态,应按从价计征房产税。若因面积变动,造成房产原值增加或减少的,之前多缴或少缴的房产税,可申请退税或补缴。”我单位面积若是增加,这部分还需要主动申请补缴?


对企业自用房产(包括闲置),房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5% 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年税率计征缴纳。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8〕21号)要求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关计税标准。自(税款所属期)2019年1月1日起,从价计征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即原值减除幅度由原先25%提高到30%。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你司若面积增加而增加房产原值的,房产原值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并补缴之前少缴的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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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只能开具完税证明,是否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能提供什么相关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文件?

为什么现在只能开具完税证明,是否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能提供什么相关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文件?

之前外籍人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什么现在只能开具完税证明,是否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能提供什么相关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文件?


您好,境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因此,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只能开具完税证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税局这样做是否困难减免的逻辑,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何不能征前减免?

税局这样做是否困难减免的逻辑,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何不能征前减免?

我公司属于停产停业超过半年以上的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减免税的条件。现当地税局要求我公司先行缴纳税款后再办理退税,搞得公司必须先借钱缴税才能申请税收优惠。请问税局这样做是否困难减免的逻辑,政策依据是什么?为何不能征前减免?另外麻烦您帮我解释一下,定期减免的含义。


您好,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判断申请困难减免税所属年度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提出困难减免税申请。因此,不是征前减免。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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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员工0租金提供车辆给公司使用),发生的加油票,维修费等费用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吗

私车公用(员工0租金提供车辆给公司使用),发生的加油票,维修费等费用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另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符合,则不可扣除。详细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在“首页—>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栏目查看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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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劳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每项都是必填项,有否什么相关文件对填开这些栏次有专门的说明用介绍

服务类、劳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每项都是必填项,有否什么相关文件对填开这些栏次有专门的说明用介绍

您好!我想咨询下服务类、劳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每项都是必填项,有否什么相关文件对填开这些栏次有专门的说明用介绍,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个体户按定期定额征收除了娱乐业也都比1.3%少,如果还要汇算清缴是不是显得不够公平?

个体户按定期定额征收除了娱乐业也都比1.3%少,如果还要汇算清缴是不是显得不够公平?

个人经营所得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会按1.3%预征,请问在预征后,个人经营所得是否还要年度汇算清缴。如果汇算清缴,个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很难计量。另外个体户按定期定额征收除了娱乐业也都比1.3%少,如果还要汇算清缴是不是显得不够公平?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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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残疾人不交残保金,还用去税务走什么手续吗?

公司有残疾人不交残保金,还用去税务走什么手续吗?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第十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审核确定后的用人单位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提供给同级保障金征收机关。

发布时间:2021-03-1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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