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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个体工商户给工地送砂石,工地要求开专票,问题是买砂进来的时候没有发票。现在开票听说砂石有资源税,这个资源税个体户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户给工地送砂石,工地要求开专票,问题是买砂进来的时候没有发票。现在开票听说砂石有资源税,这个资源税个体户怎么处理?

个体工商户给工地送砂石,工地要求开专票,问题是买砂进来的时候没有发票。现在开票听说砂石有资源税,这个资源税个体户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请教个人出租非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请教个人出租非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按重庆地税局2016年第2号文件附件1《代开发票地方税收征收率表(个人适用)》的说明,个人“营业性用房出租”的综合征收税率中包含0.7%的个人所得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请问开发票时缴纳综合税之后,是否还要另外交20%的个人所得税?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在电子税务局无法打印原地税局的申报资料?

在电子税务局无法打印原地税局的申报资料?

    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申报资料打印属于系统操作问题,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系统由航天金穗公司开发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如您在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您可以拨打400-011-0088热线详细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印花税核定为按次申报的,在每个月申报时是否需要申报?

印花税核定为按次申报的,在每个月申报时是否需要申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第九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第十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个人转让门面房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吗?

个人转让门面房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吗?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按照“发票所载金额加计扣除”方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不得扣除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照“重置成本法”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可以扣除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对绑定etc的信用卡客户到指定加油点加油,刷我行信用卡,可以享受满200减100的优惠活动,请问这个业务要代扣代缴礼品个税吗?

对绑定etc的信用卡客户到指定加油点加油,刷我行信用卡,可以享受满200减100的优惠活动,请问这个业务要代扣代缴礼品个税吗?

企业办理活动:对绑定etc的信用卡客户到指定加油点加油,刷我行信用卡,可以享受满200减100的优惠活动,请问这个业务要代扣代缴礼品个税吗?这个业务要不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一、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以威海公司名义出口,但是公司不搬迁至威海,威海公司会请财务公司做账报税,但是不配备人员和办公室,请问是否违法

以威海公司名义出口,但是公司不搬迁至威海,威海公司会请财务公司做账报税,但是不配备人员和办公室,请问是否违法

我司在深圳,商品由威海发出,考虑到威海的税收政策想在威海注册公司,以威海公司名义出口,但是公司不搬迁至威海,威海公司会请财务公司做账报税,但是不配备人员和办公室,请问是否违法


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二、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企业“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次审核”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改革后,国地税机关不需单独发放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进出口  

办税百问

给购方(所在地吉林)的发票丢失,现在才发现,目前我公司(所在地北京)有底联。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发票能补开吗?

给购方(所在地吉林)的发票丢失,现在才发现,目前我公司(所在地北京)有底联。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发票能补开吗?

2017年12月给购方(所在地吉林)的发票丢失,现在才发现,目前我公司(所在地北京)有底联。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发票能补开吗?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丢失发票入账问题可以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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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开户行不完整发票是否有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开户行不完整发票是否有效

我司在5-6月取得的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对方开票的时候在购买方资料栏里的开户行里将“中国建设银行闽候尚干支行”开成了“中国建设银行闽候分行”,目前无法退回重开,这样的增值税专票能否进行认证抵扣,发票是否有效?


发票应据实开具,销售方需按照实际情况正确填开发票。不符合发票开具规范的,不可作为有效凭证扣除。

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积分换购商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是否视同收入?

积分换购商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是否视同收入?

我公司主营增值支付商家服务平台,收取商家服务费的同时给在商家消费的客户赠送平台商城积分,积分只能在我公司平台商城兑换各种商品。请问,客户用积分兑换商品是否视同销售?如果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视同收入吗?


  请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发布时间:2021-03-0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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