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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

为了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水利局成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部,作为饮水安全工程的项目法人机构,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该机构可以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吗?

财税〔2016〕19号 “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中的“等单位”还包括哪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规定,“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文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额在多少万元以下可以核定征收?营业额多少万元以上必须查帐征收?

从事装卸搬运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额在多少万元以下可以核定征收?营业额多少万元以上必须查帐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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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增值税问题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增值税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下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增值税问题。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若企业将收购的稻谷自己加工成大米再进行销售,还适用免税政策吗?查看财税字(1999)198号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里第四条写的是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但稻谷加工成大米又属于农产品初加工,很疑惑,希望解答下稻谷加工成大米后再销售是否免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

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

您好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在12月发现我公司在10月份将当期购进货物发票在勾选认证平台勾选时,将“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因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可撤销,请问如何处理?(是否应提交《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如果核实函提交了,可否退税?什么时间可以退税?)谢谢


   根据您的描述进行初步判断: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不可撤销的原因是出口退税的申报没有撤销。建议您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撤销出口退税的申报,然后再撤销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发票的错误信息,由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进行检查更正后,即可进行退税申报。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企业分立所得税计税依据

企业分立所得税计税依据

你好,我想问下,A公司分立为A、B两家公司,原A公司账面价值是100万,评估价值是150万。存续分立后A账面价值是60万,评估价值是95万;B公司账面价值是40万,评估价值是55万。按规定,A还是以账面价值入账60万,B是用公允价值入账55万。请问,在年度所得税申报的时候,AB两家企业如何来申报所得税?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分立项的填写,是AB两家公司分别填报,还是只需要A填写分立就可以?帐载金额是账面价值,税收金额是填写评估价值吗?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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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电脑端无法使用填报个税信息,只能在手机APP端上进行修改;何时能够恢复?

现在电脑端无法使用填报个税信息,只能在手机APP端上进行修改;何时能够恢复?

1、现在电脑端无法使用填报个税信息,只能在手机APP端上进行修改;何时能够恢复?

2、如何查询自己每月预扣的个税金额?目前在支付宝和咱网站上都查不到相关的查询路径,可否告知?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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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中标单位(建安企业)如何向建设单位开具设计费发票?

EPC项目中标单位(建安企业)如何向建设单位开具设计费发票?

EPC项目中标单位同时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但中标单位仅有施工资质,所以项目中的设计费用中标单位能否提供6%税点的设计费发票?若无法提供,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何种税点的发票?


    发票应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填开。若你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则应由你司开具工程设计发票给建设单位,增值税税率为6%。因不同税率销售额在网上申报中没有开通相应的税目,则无法填写。所以,纳税人增加经营范围的,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品目后,方可进行网上增值税申报。若是相同税率不同业务的销售额申报填写则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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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公司去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法人是否要到场?法人是否需要到场进行实名认证?法人是否可以不到现场而是通过某种软件完成实名认证?

新注册公司去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法人是否要到场?法人是否需要到场进行实名认证?法人是否可以不到现场而是通过某种软件完成实名认证?

新注册公司去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法人是否要到场?法人是否需要到场进行实名认证?法人是否可以不到现场而是通过某种软件完成实名认证?


1、新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导入税务核心征管系统后,网上税务局自动生成纳税人账户和密码,并发送相应短信及时通知纳税人可登陆网上税务局申请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2、企业首次办理税收业务,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建议法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现场办理),同时进行税种登记,需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部分企业需进行纳税辅导,具体建议联系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16年已经开票了也做账了,客户要求我们再开一张新发票,我们觉得太不合理,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处理?

16年已经开票了也做账了,客户要求我们再开一张新发票,我们觉得太不合理,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处理?

请问一下,我们16年开了一张普票给客户一直没收到款,现在落实到客户说没收到发票,说是丢失了,但我们16年已经开票了也做账了,客户要求我们再开一张新发票,我们觉得太不合理,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处理?


一、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一笔业务,一般情况下,不得重复开具发票。

二、丢失发票入账问题可以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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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业务按什么税率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业务按什么税率交增值税

您好,请问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业务,从个人或企业名下采购二手车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再销售给个人或企业,采购和销售的车辆中包含2013年8月1日之前注册的,也包含2013年8月1日之后注册的,请问我企业销售二手车时能否按照销售旧货的方式适用3%减按2%的简易办法计税?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30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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