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三月
纳税知识

工贸公司出售自己开发的在建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工贸公司出售自己开发的在建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

你好,我们是一家工贸公司,我们依工贸公司的名义取得了住宅项目开发的审批手续,项目登记单、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现在项目已经达到备案投资额的25%,我们把在建项目整体转让,在转让环节我们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在上交所公开市场开展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属不属于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上交所公开市场开展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属不属于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我公司是保险公司,在上交所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请问,我们在上交所公开市场开展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属不属于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导致我前期八个月租金的抵扣金额清零。请问,这个要如何到税务局进行申诉?

导致我前期八个月租金的抵扣金额清零。请问,这个要如何到税务局进行申诉?

本人2019年1-8月未有房产,租住房子,当时个税抵扣项目为 租金。之后买房之后,变更抵扣详细,个税APP系统默认要求删除租金信息再填报房贷信息。操作完之后,导致我前期八个月租金的抵扣金额清零。请问,这个要如何到税务局进行申诉?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此,一个年度内,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的其中一项进行扣除,如果您选择房贷利息,那么您在删除租金信息并填报房贷利息后,扣缴单位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享受扣除,如果您选择住房租金,则您可以作废目前已经填报的房贷信息,并重新填报租金信息(注:请注意,重新填报的租金信息的租赁期止为您实际租赁期止或新购房的实际,两者取时间早的填报。)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破产企业要收遗留尾款,如果开具发票

破产企业要收遗留尾款,如果开具发票

我为一家泉州企业的代理服务商,现该公司于2018年9月已经破产,目前仍有要开具给通信运营商16%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回项目销售款项,但因公司已经破产,未在2019年4月1日时做16%票额报备,现无法开具16%的票给运营商结算货款,请问这个需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对这种非正常企业如何过渡税改有无规定!谢谢


发票应按照适用税率如实开具,您所述的情况并无文件有特殊规定。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补充提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补充提问)

尊敬的税务局工作人员:

       您好,我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3年,利息3年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会计上按年确认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利息未实际收到)。请问前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要做纳税调减吗?针对此问题网上留言和智能咨询给出了相反的答复,但都能找到税法依据。请详见附件。

1. 网上留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前2年及时实际未收到利息也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包工头税务代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包工头税务代开发票税率是多少?

包工头承包了一个工程的劳务,但是自身没有企业,手底下的人干完活对方要发票,去税务局代开的话都需要缴纳什么税啊?每个税的税率是多少啊?以10万为例。


您好,个人代开发票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种。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进项转出?

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进项转出?

这个月发现上个月误将一张盖章有误的发票认证了,是否可以在这个月: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进项转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我想问问关于经营高校食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还有没有了

我想问问关于经营高校食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还有没有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规定:

    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l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l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 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工业企业可以直接销售采购来的商品吗?

工业企业可以直接销售采购来的商品吗?

我公司为生产食品车的工业企业,以前是把随车设备和车体合并一起开具发票,现在可以把采购的随车设备和车体分开给客户开具发票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生经济业务,比如分公司办理电信业务,可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生经济业务,比如分公司办理电信业务,可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吗

老师,您好

请问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生经济业务,比如分公司办理电信业务,可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吗?还是要开总公司的抬头?另外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汇总纳税尽指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如果所得税汇总纳税,但账务还是独立的,增值税需要自行申报缴纳,发票自行领用开具,发生费用发票开具分公司。银行账户可以自行开具。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实很详细,建议具体请您的主管税务局鉴定。

发布时间:2021-03-0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