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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公路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

公路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基建项目单独建账,取得国家投入建设资本金、借款资金,在未使用完毕前,形成银行存款。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在会计上是冲减公路建造成本的,

问题1:企业所得税税法上,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否需要将该利息收入做纳税调整,作为收入申报?

问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高速公路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上述提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属于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符合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所得范围吗?



    一、根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有抵押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有抵押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我们是银行单位,由于今年不良贷款压力巨大,我行对个别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每户贷款余额均未超过900万元)合计1600万元进行核销处理,这其中有1500万元贷款属于房产抵押贷款,而且我们有原始追索记录(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那么根据《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规定,请问我行核销的这1500万元房产抵押贷款损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是不是不需要考虑贷款是否存在抵押物情况?因我行核销的上述贷款是计入损益的,涉及所得税金额较大,对利润影响较大,为了我行更合规合法纳税,请税局尽快给予权威且细致的答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员工报销费用时,必须取得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

员工报销费用时,必须取得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吗?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普通的制造型企业能否开具法律咨询费发票

普通的制造型企业能否开具法律咨询费发票

我公司和另外一家制造型企业(简称A公司)一起联合上诉B公司,A公司向法院支付费用5万元,实际费用是由我公司和A公司共同承担的,我公司需支付A公司2.5万元,A公司需开具发票给我公司,A公司是否能开具“法律咨询费”等名目的发票给我公司,(在经营范围里是没有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我们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之前进购的一批模板方木,现在用完了,转手卖出去,要怎么开票给对方

我们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之前进购的一批模板方木,现在用完了,转手卖出去,要怎么开票给对方

您的提问不够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进口煤炭海关进口增值税的进项税转出问题请示之二

进口煤炭海关进口增值税的进项税转出问题请示之二

9月4日,对我司的咨询意见收悉。

我司接税管人员的口头通知,对于前份咨询所述的进口煤炭的销售亏损部分的进口增值税,要求我司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这些税款是我司实际支付缴交给海关的,做进项税转出合理吗?我司该如何处置税管人员的口头通知?

祁盼示复!



现答复如下:若您企业符合非正常损失的,需要做进项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与进口增值税额缴纳给海关并无关系。由于未能了解您企业的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税务机关征管为准。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公司收到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时持股不满12个月,但以后售出时已满12个月,这种情况能免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收到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时持股不满12个月,但以后售出时已满12个月,这种情况能免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收到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时持股不满12个月,但以后售出时已满12个月,这种情况能免企业所得税吗?谢谢。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如符合上述规定情形,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如不符合,则需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退休人员补发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退休人员补发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您好,请问公司给退休人员补发奖金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非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若是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时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按几个月计算?当年度退休人员和以前年度退休的人员是否有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此员工的工资是否属于我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

此员工的工资是否属于我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

如员工为母公司外派到我公司(子公司)或者其他区域子公司外派到我公司,合同在母公司或其他区域子公司,我公司发放公司并代扣代缴。请问,此员工的工资是否属于我司企业所得税扣除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请问网上怎么才能打印到个人完税证明呢,谢谢在线急等

请问网上怎么才能打印到个人完税证明呢,谢谢在线急等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发布时间:2021-03-01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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