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月4号申报单位8月份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忘记添加职工累计专项扣除,导致多缴了税费,请问,怎么样才能把多缴了的税款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新买的轩逸,需要自己去缴纳购置税,请问1.6L的轩逸(非进口,非典东,普通汽油版)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现行污水处理行业,向用户收取或者政府付费的污水处理费增值税税率是否是13%(一般纳税人)?是否继续执行财税〔2015〕78号中的优惠政策。若不是,请告知所有污水处理行业相关税收政策
污水处理劳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符合财税〔2015〕78号规定的污水处理的技术要求的,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1、新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导入税务核心征管系统后,网上税务局自动生成纳税人账户和密码,并发送相应短信及时通知纳税人可登陆网上税务局申请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2、企业首次办理税收业务,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先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建议法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现场办理),同时进行税种登记,需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资料。部分企业需进行纳税辅导,具体建议联系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因此,单位若发生经营行为,一般需要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缴纳税款。
公司与员工个人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个人每月租金500元人民币,如果个人9月份去税务代开1-9月的租赁费发票给公司,那1-8月的的租金收入会产生税收滞纳金吗?9月份代开1-9月份的租赁发票,是不是每月低于800的不用交个税呢?
不会。个人车辆租赁所得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税率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获取相关文件中明确约定,应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无偿配建廉租房,是否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的竞配建部分,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销售收入。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普通发票的问题,根据办税指南说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须要提供“出租不动产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指的是哪些证明?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报送资料】
(1)购销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销双方身份证明。
——单位纳税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