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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签订合同,承租一处商业广场,租期于2016年5月1日开始,租期10年,该企业转租收入可否申请办理简易计税?

签订合同,承租一处商业广场,租期于2016年5月1日开始,租期10年,该企业转租收入可否申请办理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于2016年4月30日签订合同,承租一处商业广场,租期于2016年5月1日开始,租期10年,该企业转租收入可否申请办理简易计税?开票如何开具?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一、……(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二、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六、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因此,对于不动产转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确定不动产“取得”时间,即: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您单位应在发生上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按照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如实开具发票。出租不动产,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简易征收  

纳税知识

人力资源公司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征收和差额征收两种方式吗?

人力资源公司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额征收和差额征收两种方式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其他政策。(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契税问题

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契税问题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丈夫去世,妻子放弃继承(房产的一半)由子女继承,并将自己的一半赠与给子女。已做公证书。此种情况下,子女能够按照继承全部房产不征契税吗?还是子女应按照继承父亲一半房产不征契税,同时受赠母亲一半房产征收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公司(外资)从国外购买软件,自己使用,三年使用权,,是否缴纳关税,还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公司(外资)从国外购买软件,自己使用,三年使用权,,是否缴纳关税,还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主要为生物质电厂提供燃料,请问农业公司关于秸秆收储税收方面的政策,农业公司涉及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主要为生物质电厂提供燃料,请问农业公司关于秸秆收储税收方面的政策,农业公司涉及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您好,我公司是“农作物秸秆收购、存储、运输、销售、和初加工;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再生资源回收”,主要为生物质电厂提供燃料,请问农业公司关于秸秆收储税收方面的政策,农业公司涉及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三、再生资源……3.8废纸、农作物秸秆……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

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

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小规模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是否要填写增值税主表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因此,您司应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报。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财税【2018】57号的第四条“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税【2018】57号的第四条“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不动产投入入股到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财税【2018】57号的第四条“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为财税【2015】5号的解读中,明确该政策是对财税字【1995】48号的延续。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文件已经到期失效。如您所述,若贵公司是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全资子公司的,则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否则,应当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具体可参看以下文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29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工商知识

工商身份验证app出现调用原子服务失败是怎么回事

工商身份验证app出现调用原子服务失败是怎么回事

今天使用工商身份信息认证app,出现调用原子服务失败,是什么原因,当地工商局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不归他们管,可问题是这些问题到底问谁能解答?本来总理都说不让企业多跑路,你们弄的这个系统,本来是要办好事,结果弄成这样,所有股东董监高信息采集不进去,连业务都办不了,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并购完成,等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结果因为这点问题耽误,影响我们日后再融资进程,你们弄这系统应该更加完善便民才对,结果手续更复杂,而且业务人员一问三不知,系统出问题连个咨询的渠道都没有?请问你们怎么为企业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

工商知识

企业名称无法变更

企业名称无法变更

您好,我们是甘肃****公司的,是中国电信的子公司,现在要牵扯到变更名称为“中电****公司”(把甘肃换成中电),我们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说要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核准名称,但是我进贵局的官网,发现“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按钮是灰色的,下面小字提示“请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申请”。请问我们的名称从哪能申请变更呢?盼回复。



企业名称变更为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申请人应当向该企业所属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上报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核准后,申请人在企业所属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公司名变更  

工商知识

核名时不冠行政区域,要符合什么条件?

核名时不冠行政区域,要符合什么条件?

核名时不冠行政区域,要符合什么条件?网上申请时是否需要上传核名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身份证明?如同时在网上有多个名称申请成功的,可否只正式登记一个企业名称?网上申请成功的企业名称有效期是多久?


1、申请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网上申请企业名称无需上传申请书及委托书。如申请外资企业名称,需上传境外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原件(有权签字人签字)以及境外企业主体资格证明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又因企业名称为公共资源,为避免大量占用名称公共资源,建议勿同时申请多个企业名称。 4、名称申请成功后,有效期为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公司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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