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三月
办税百问

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补盖章与原章存在重叠,请问发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补盖章与原章存在重叠,请问发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1.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补盖章与原章存在重叠,请问发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加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均不清晰,但可拼凑出完整专用章信息,请问发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专用章加盖模糊,一般可以在旁边补盖一枚,但不能重合。实际征管中,建议联系当地征管进一步核实。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电商给开的普票上没有发票章符合规定么,商家回复说是新版UK版没有就是没有发票章,请问是这样么?

电商给开的普票上没有发票章符合规定么,商家回复说是新版UK版没有就是没有发票章,请问是这样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否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否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员工曾在公司任职,发放在职期间的绩效奖金时已离职,请问应该采用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曾在公司任职,发放在职期间的绩效奖金时已离职,请问应该采用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员工出差,开车前行,公司据实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等直接费用,公司未与员工签订租赁等任何协议,请问此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员工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员工出差,开车前行,公司据实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等直接费用,公司未与员工签订租赁等任何协议,请问此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员工是否需要交纳个税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评审费演讲费车马费都要代开发票支能支付么?

评审费演讲费车马费都要代开发票支能支付么?

 您好,项目评审发给每位专家的专家评审费、发布会的记者车马费,专家演讲费等这些都要他们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票么才能支付他们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因此,如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另外,非税务部门的涉税业务,请您另行咨询相关部门或自行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我们公司交的水费是对方开的收据,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我们公司交的水费是对方开的收据,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养老公司接待老年社团提供餐饮服务是否可以减免增值税

养老公司接待老年社团提供餐饮服务是否可以减免增值税

您好!我公司为养老服务公司,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已取得区民政局出具的养老资质批复并进行了养老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现我公司将接待一个养老社团组织,为其(全部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并收取餐饮费用,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我司向老年社团提供餐饮服务是否属于提供养老服务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范围?如属于减免范围,公司是否需要留存何种证明资料?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三条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请问是否包括镇人民政府所辖的行政村?

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三条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请问是否包括镇人民政府所辖的行政村?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根据您所描述的问题请到主管局界定)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焦作市一家商贸公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进项比较紧,公司老板的小舅最进想买一辆车(私用),老板想买到公司名下,这辆车的进项税是否能抵扣

焦作市一家商贸公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进项比较紧,公司老板的小舅最进想买一辆车(私用),老板想买到公司名下,这辆车的进项税是否能抵扣

我是焦作市一家商贸公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进项比较紧,公司老板的小舅最进想买一辆车(私用),老板想买到公司名下,这辆车的进项税是否能抵扣,请尽快回复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