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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的计算口径或公式是什么

“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的计算口径或公式是什么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中:
   四、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相关金额:
   (一)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咨询一下:采用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的“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的计算口径是什么?主要是抵减的相应土地出让金税额如何处理?增加销售收入或抵减出让金或抵;或不用考虑,抵减“主营业务成本”?盼复,谢谢?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营改增前开具的购房发票怎么冲红重开?

营改增前开具的购房发票怎么冲红重开?

济南西城房地产公司2016年1月份给我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现名字和合同网签不符,现在能不能重新开具发票?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后普通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4号)四、2016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已经开具的地税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回的,应当持主管地税机关证明开具(代开)红字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冲回后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当开具(代开)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涉及营业税税款退库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老婆婚前以自己名字全款买了一套房给她父母住,我们目前住我父母家,基本上每月要给1200的房租,这种能抵个税吗

老婆婚前以自己名字全款买了一套房给她父母住,我们目前住我父母家,基本上每月要给1200的房租,这种能抵个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关于2020年8号文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享受免税的问题

关于2020年8号文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享受免税的问题

你好,想咨询下。我司有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其中有市区内的短途客运和提供长途交通客运。根据2020年8号文,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享受免税,那么我司以上情况按照这个政策可以享受免税吗?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我现在在预估今年所得税。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人数15,注册资本300万想请问一下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是如何计算的

我现在在预估今年所得税。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人数15,注册资本300万想请问一下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是如何计算的

你好老师,我现在在预估今年所得税。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人数15,注册资本300万想请问一下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上海还是在宁波?

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上海还是在宁波?

 上海建工集团,在宁波新设一个项目部,非法人单位,同时派遣15名人员到宁波项目部工作。这15名人员的劳动关系都在上海建工集团。其中,5名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上海总公司直接支付并代扣代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余10名一般人员的工资由宁波项目部支付并代扣代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请问,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上海还是在宁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所以,这5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在宁波。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差人员带回来的为第三方购买平台(携程)的内容为机票代理的电子发票,请问这样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差人员带回来的为第三方购买平台(携程)的内容为机票代理的电子发票,请问这样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你好,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差人员带回来的为第三方购买平台(携程)的内容为机票代理的电子发票,请问这样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另,如公司并未有工资薪金支出,是否需要个税零申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实物折扣(买一赠一)如何开票?

实物折扣(买一赠一)如何开票?

 我单位经销各类品牌白酒,客户完成销售量后我公司会给予客户同类品牌白酒一定数量或者是家用电器、电动车等商品,请问这种情况是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饮料折扣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598号)处理还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平销返利冲减进项税额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的开具方法是怎样的?
      另外《国税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饮料折扣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598号)是否还有效?
      我单位从供应商或白酒生产商处购进的白酒,我公司购进达到一定数量后,我公司发生的部分金额的销售费用供货方将其折算为白酒与正常购进的白酒一起给我们发货,供货方为我们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蓝字金额为正常购进和赠送白酒的金额,同时赠送白酒的金额以红字作为折扣额在金额栏下方开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买一赠一的实物折扣,还是属于平销返利?供货方这样开具专票是否正确?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我司应该如何纳税增值税?是按照90元的商品销售缴纳嘛?还是按照按照85元商品销售5元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我司应该如何纳税增值税?是按照90元的商品销售缴纳嘛?还是按照按照85元商品销售5元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我司在A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会和A电商平台一起发券做促销。例如:一张满100减15的券,我司会承担10块,电商平台会承担5块补贴给顾客。最终我司收取顾客90元,其中,顾客支付85元,电商平台承担5元。

请问在这个业务中,我司应该如何纳税增值税?是按照90元的商品销售缴纳嘛?还是按照按照85元商品销售5元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

另外,我司是否应该针对电商平台补贴给顾客的5元对电商开具发票?该如何开票?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因此,如属于销售折扣行为,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如实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否则,应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如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装修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契税如何收取?装修款需要交契税吗?

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装修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契税如何收取?装修款需要交契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发布时间:2021-03-26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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