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三月
办税百问

我司是7月份出口的配件,一直未申报出口退税,本期我司没有留抵税额,是否还有必要申请出口退税?

我司是7月份出口的配件,一直未申报出口退税,本期我司没有留抵税额,是否还有必要申请出口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增值税专票超过认证期限,甲方认为备注错误,要求重开,能按此执行吗?我司有没有相关违法风险?

增值税专票超过认证期限,甲方认为备注错误,要求重开,能按此执行吗?我司有没有相关违法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查询到本年有些月份因为申报错误 导致有员工个税申报不完整 应该如何操作

查询到本年有些月份因为申报错误 导致有员工个税申报不完整  应该如何操作

  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内容错报或人员漏报,需要进行更正申报时,只要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对于部分情形下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已开通往期更正申报功能。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只允许更正最后一期的申报表(往期更正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其它申报表在征期结束后的更正申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办税百问

上个月我们家开具了16个点的红字发票 本月申报纳税的时候应该如何填写申报

上个月我们家开具了16个点的红字发票  本月申报纳税的时候应该如何填写申报

  申报表调整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冲减销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一年内的销售额要达到XX万元,达不到的由乙方现金补足,现由于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目标,赔偿我公司(甲方)一笔补偿金,请问我公司应该按13%开票给对方吗?税目是什么?

一年内的销售额要达到XX万元,达不到的由乙方现金补足,现由于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目标,赔偿我公司(甲方)一笔补偿金,请问我公司应该按13%开票给对方吗?税目是什么?

我公司(甲方)与客户(乙方)签订独家经销协议,授权乙方独家经销我公司的产品(所经销的产品适用13%的税率),一年内的销售额要达到XX万元,达不到的由乙方现金补足,现由于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目标,赔偿我公司(甲方)一笔补偿金,请问我公司应该按13%开票给对方吗?税目是什么?有何依据,谢谢!


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您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是需要按照货物的价外费用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3%。

发布时间:2021-03-25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国家补贴收入未能到位,企业巳确认收入但无资金缴纳所得税等

国家补贴收入未能到位,企业巳确认收入但无资金缴纳所得税等

我企业为生物质发电企业。省发改委核定上网价格为0.75元/度,但是其中约0.34元的补贴电价由于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导至我企业累计有1亿未收国家补贴款。这一亿元未收补贴企业巳按财政部记帐要求确认销售收入,含补贴收入企业投产两年以来累计实现利润约3000万元。所得税约600万元。实际上企业现金流巳近干枯。无资金缴纳所得税,此类情况可有办法解决。


建议您直接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该项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到位。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性资金。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和抵扣如何申报?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和抵扣如何申报?

您好,我是小规模房地产企业,目前增值税都是预缴,开具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税率栏选择不征税,还没正式开销售发票,所以按季度预缴税款,增值税报表零申报,但申报时系统提示不匹配,导致税控盘锁死,请问申报表该如何申报?如果以后开具了正式销售发票,又该在哪张申报表中体现抵扣巳预缴税款?


现答复如下:1.开具不征税发票不用填写申报表;2.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抵减金额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相对应栏次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8栏。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继续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同一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交个税的问题

继续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同一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交个税的问题

问题:

个人股东A将其所持有100%股权甲公司转让给自己的A个人独资企业,这种情况下A需要交个税吗?

收到您的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

继续问:

公告称的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在我的问题中不能对应,因为我的情况是个人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所以我认为您引用的条款不成立。那么,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交个税?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目前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企业印花税中有按销售收入百分之几十交税的政策吗?

目前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企业印花税中有按销售收入百分之几十交税的政策吗?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4〕5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核定征收列举三种情形之一或违反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主管地税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核定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纳税的纳税人,可暂不执行本通知第一项规定。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适用对象是符合核定征收情形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核定比例如下: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何时开始?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何时开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发布时间:2021-03-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