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市跨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是否应做税费种鉴定,其总机构是否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信息维护。(如总公司在汕头市金平区,其非独立核算法人分公司在澄海区)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由总机构报备所属税务机关,再由分支机构向登记所在地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020年1-6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电子税务局一直没有提示申报。联系所属税务局,税务局说没有未申报信息。现已过了申报期。现在准备补充申报,但是优惠办理中没有疫情减免选项了,导致应享有的减免无法享受。请问怎样解决?
纳税人享受皖财税法【2020】287号规定的优惠,应申请减免税核准,税务机关核准后,修改税源减免税信息,即可享受困难减免。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微信充值消费之后要求腾讯公司开发票,因为我使用的是苹果手机。当时的工作人员拒绝要求我和苹果公司联系,但是我是按照游戏充值操作的,怎么要求开发票只能找苹果公司联系他们开?不是我的钱充值我的号吗?后来我查过说可以让他们开给我的,我就再次要求他们为我开,工作人员就电话联系的时候要求我提供身份证,我拒绝之后说要等3个工作日会尽快给我联系安排工作人员为我处理。然后下午就收到了短信要求我联系苹果公司。这个算什么??
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1.根据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某房地产公司旗下开发有XX项目,作为竞得该地块的条件之一:项目需在竞得该地块的同时无偿为政府提供配建住宅一栋。根据土地合同约定,该无偿配建住宅需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移交相关政府单位,并按照作价(未确定具体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业务实质为企业是以其建造的开发产品抵偿其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价款的一部分,即企业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应支付的价款一部分是以现金(拍卖成交价款)方式支付,一部分是以开发产品(移交房地产)抵偿。
因此该无偿配建住宅的作价(具体以移交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准)可否作为土地价款的一部分,在土增税清算时作为抵减?在增值税计算上作为销项税额的地价抵减?
请问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客户签署的咨询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其他管理咨询服务等,不包含技术咨询服务。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立合同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我们单位2020年的年终奖在2021年2月4号发放,如果选择并入工作薪金计税,
老师,那是并入2020年工作薪金还是2021年的工资薪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我是大连招商海德公园业主,现在我交了取暖费却不给开发票,请问这种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需要去哪里举报?
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您支付的取暖费,对方应当给您提供发票。如果拒不提供您可以拨打12366-4键进行涉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