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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百问

发票章编码与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怎么辨别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章编码与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怎么辨别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章编码与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怎么辨别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查询:

1.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首页——发票查询——发票查验——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验证码——查验。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个人转让通过继承(非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已满两年,免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通过继承(非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已满两年,免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通过继承、无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已满两年,转让人可以享受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的“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增值税免征”的优惠吗?

 

    根据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小规模增值税表带出来的税额比实际少怎么办

小规模增值税表带出来的税额比实际少怎么办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规定,二、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3,填写说明见附件4。……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本人户口唐山,如果在石家庄购买新车,在唐山上牌,需要在哪里缴纳购置税

本人户口唐山,如果在石家庄购买新车,在唐山上牌,需要在哪里缴纳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发布时间:2021-04-23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购置税  

纳税知识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能否核定征收?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能否核定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

    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个人给公司运送货物,以前税务局代开时可预征个税,现在改为自然人自行申报,请问运送货物的个税怎么征,税率按多少计算?是按经营所得纳税吗?

个人给公司运送货物,以前税务局代开时可预征个税,现在改为自然人自行申报,请问运送货物的个税怎么征,税率按多少计算?是按经营所得纳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第三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4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纳税知识

财政部2020年25号文问题

财政部2020年25号文问题

 1、根据财政部2020年25号文,增值税予以减免,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减征?
2、根据税务总局2021年7号文,2020-25号文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文对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只2021年12月31日,该文到期后。财税2019-46号文,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是否继续执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至2024年12月31日是否按照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纳税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动产租赁税率咨询

小规模纳税人动产租赁税率咨询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发生动产租赁业务(出租工程车辆-挖机,并配置操作人员)(挖机是我公司2016年之前购置的资产)。请问,税目是租赁还是建筑服务?发票开具税率是1%、3%、5%的哪一个呢?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小规模企业专票税率开错,跨月才发现怎么办

小规模企业专票税率开错,跨月才发现怎么办

 你好,请问我们是小规模企业,在上个月的时候把给对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开错了,现在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已经认证,如果已认证或者没认证,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错误的,可以根据上述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税函发〔1992〕12号)规定,五、房屋多次转租,只就第一次出租时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再转租,不再征收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4-2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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