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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个人转让商住两用房能否享受转让住房的税收优惠

个人转让商住两用房能否享受转让住房的税收优惠

 个人转让住房可以享受各税种优惠,商住两用房应属于住房的一类,请问个人转让商住两用房能否享受转让住房的各类优惠?

 

    商住两用房的具体房产性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登记的该房产法定用途为准。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25.第25行“3.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这里的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指的是企业计提的税金及附加还是缴纳的税金及附加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汇算清缴  

办税百问

2020年报关单的关联号能不能写成2021开头的

2020年报关单的关联号能不能写成2021开头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中关联号的填表说明:出口企业可以自行编写,是进货和出口数据唯一关联的标志。建议编写规则为申报年月后四位+部门代码+流水号。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外卖送餐服务属于收派服务吗?

外卖送餐服务属于收派服务吗?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生活服务业是否还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业是否还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合同中有不同事项印花税问题

合同中有不同事项印花税问题

同一份合同中有两个不同内容的事项,要怎么缴纳合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印花税  

办税百问

参加佂名活动获奖奖金个税税目

参加佂名活动获奖奖金个税税目

主办方举办一场佂名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同时在佂名活动通知中明确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一次支付奖金,永久使用,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这时如果获奖取得奖金,个人所得税是要按照什么税目征税?


    若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则作者仅按照主办方要求提供服务,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4-1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一块土地 现在因市政道路从中穿过 原一个土地证 需要变更成俩土地证 ,土地权属未发生变更,请问在变更中间需要缴纳契税吗?

一块土地 现在因市政道路从中穿过 原一个土地证 需要变更成俩土地证 ,土地权属未发生变更,请问在变更中间需要缴纳契税吗?

一块土地 现在因市政道路从中穿过 原一个土地证 需要变更成俩土地证 ,土地权属未发生变更,请问在变更中间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办税百问

CJR1006 [拦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暂停,暂不开通

CJR1006 [拦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暂停,暂不开通

CJR1006 [拦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暂停,暂不开通,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能申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期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综上所述,由于尚未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期申报期限,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申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提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社保  

办税百问

特殊排放口是否缴纳环保税问题

特殊排放口是否缴纳环保税问题

公司火炬系统排放口,在排污需可证上属于特殊排放口,在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有信息,但无排放许可限值,请问是否缴纳环保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九条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发布时间:2021-04-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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