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敝司是一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B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对赌协议。在约定期间如利润未达标 ,B公司将对敝司进行业绩补偿(现金补偿),请问对赌协议中约定取得的现金补偿是否可以视为对最初受让股权的定价调整,即收到现金补偿当年调整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不计入当年的投资收益?海南税务机关2014年5月5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复函》(琼地税函〔2014〕198号)明确,“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投资资产的相关规定,对赌协议中取得的利润补偿可以视为对最初受让股权的定价调整,即收到利润补偿当年调整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请问是否可以比照此规定执行?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是有限公司,原来两个股东(假如是A和B)注册资本3200万元(A占65%B占35%),实收资本600万元(A占65%B占35%)。现准备新增加三个自然人股东(假如是CDE)注册资本增加到3800万元(A占55.25%B占29.75%C占6.5%D占5.5%E占3%)实收资本增加到800万元(A占55.25%B占29.75%C占6.5%D占5.5%E占3%),请问增资了扩股导致自然人股权稀释是否属于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若需缴纳,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施工总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款,施工总承包方据此向开发企业提出滞纳金、违约金、利息索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利息,视同工程款支出,并由施工总承包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利息能作为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规定:
我司为房地产公司,为加速车位去化,营销推出买房送车位活动。因房屋销售合同为住建局制式合同,无法增加赠送产权车位条款,我司采用补充协议增加赠送产权车位约定。请问土增税中如何确认划分房屋和车位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九条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我司目前的办公场所是和亲戚借用的个人住宅(同时也是我司登记的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没有支付租金也没有签借用合同,属于无偿使用,请问对该住宅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缴纳是由我司缴纳还是房东缴纳?谢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精神,对于无租使用的房产,应由使用者(即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企业与企业之间购销电,有电费发票,“供电”13税率的发票,印花税要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附件1:印花税税目税率表.doc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比如节日福利,给员工买了一点礼品福利,或者零星采买一些办公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宿舍有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文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纸黄金点差是由银行按照中间价在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差价得出·举例:如银行中间价是200元,银行买入价是199.7元,则表示该行的纸黄金点差是0.3元单边点差,投资者进行一买一卖操作,则要付出0.6元/克的点差。请问:银行取得纸黄金点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按什么税目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