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四月
办税百问

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后,无法办理清税证明

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后,无法办理清税证明

郑州市春芝调味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法院在2018年2月的拍卖公告中约定,所有税收由买受人承担,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交税。2019年11月15日,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土地竞买人向税务局出具承诺书,承诺企业所有税款由其缴纳。但从2020年1月起,税务局一直未完成税款入库。现企业已经被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税局的税源又发生调整,调整后税务分局仍没有完成税务入库,企业无法办理清税证明,无法注销。从破产通知税局开始至今已达一年多,请问管理人该如何办理清税证明?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皖政[2012]54号文件是否延用

皖政[2012]54号文件是否延用

      皖政[2012]5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说明缴纳时间截至到2020.12.31,请问该通知是否延用,或者作废后新的通知是哪号文件

 

    根据皖财综〔2021〕86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继续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2〕54号)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具体征收使用政策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上述政策截止日期,根据国家规定另行明确。”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纳税政策  

办税百问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负数疑问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负数疑问

 部分税务局要求企业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金额不得为负数,是为什么,政策依据是什么。正常来讲,如果企业前期有未开票销售额,后期在开票后,未开票金额必然为负数。

答复如下:
    销售额已经在前期按照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后补开发票,本期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相关列次填写相应负数进行冲减。
    为避免少缴或不缴税款,在补开发票时,一些税务机关会要求不能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写负数,需到办税大厅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资管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除了贷款和金融商品转让之外,包不包括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也就是资管计划作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里面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资管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除了贷款和金融商品转让之外,包不包括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也就是资管计划作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里面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1、资管产品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除了贷款和金融商品转让之外,包不包括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也就是资管计划作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里面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2、根据财税【2017】56号文,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那如果资管计划可以作为主体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不是可以给被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3%还是6%?


您提交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答复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第二条规定: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此类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应按照适用税率6%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非人防车位,土增税清算时,非人防车位是否应并入非普通住宅予以清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非人防车位,土增税清算时,非人防车位是否应并入非普通住宅予以清算

您好,我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销售非人防车位的行为,现将进行土增税清算,想请问下,在安徽,土增税清算时,一般将非人防车位并入哪种清算类型进行清算?是直接并入非普通住宅进行清算,还是按照地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货量占比,进行拆分,分别并入到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进行清算?


    根据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如贵公司选择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免征政策,则应单独计算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增值率和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车位作为非普通住宅进行清算;否则,应以整个开发项目为对象,统一计算增值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发票开错且记账联丢失的普通发票是否可开红字发票冲销

发票开错且记账联丢失的普通发票是否可开红字发票冲销

在出具普通发票时,购货方的公司名称写错字,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票记账联丢失,是否可开红字发票冲销?若不能,请问可如何处理?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收入怎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收入怎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1、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办税百问

个人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可以申请代开专票吗?

个人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可以申请代开专票吗?

 请问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房租发票可以开专票吗?

答复:您好,自然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的规定:“二、代开发票流程
 ……
(四)发票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办税百问

出租不动产收取押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出租不动产收取押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出租不动产收取的押金,若租户退租将退回此押金,请问收取押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和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办税百问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开票

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开票

 我公司是保险企业,与某自然人(甲)签订协议,甲成为我公司保险营销员,并取得佣金收入。甲同时为某个体工商户法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问,该自然人甲从我公司取得佣金,属于甲的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甲名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我公司向其支付佣金,应由我公司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还是由个体工商户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谢谢!

发布时间:2021-04-07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