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食用农产品标准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如蔬菜水果、肉禽蛋奶、鱼虾贝藻均属于食用农产品标准的范畴。食用农产品标准就性质来说,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推荐各个有关部门采用,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强制实施。从层次上来说,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018年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
现有申请网络从事需要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的,如网络销售图书(需要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只在住宅内设立从事网络操作的场所,没有实体门店和仓库,销售的商品从其上游发货。针对这样的销售模式,能否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办理纯电商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我们需要在多个省份开设个体中医养生中心,请问在工商注册个体户命名时,是否可以用“中医”“养生”“中心”“国医”这4个词组,比如名称为:某某中医养生中心,或者某某某国医养生中心。
如果可以用,请告知那个规定,方便我们拿着规定文件去当地工商办理注册手续。(我们咨询过多个工商局,有的回复可以用,有的回复不可以用,还请给出相关文件或者规定条文)
鄙人先后三次就个体户能否注册网络推广的问题向贵局咨询,至今未见回复。我是一名服役19年的退伍老兵,而今回乡创业。拟做网络推广,但本地不予注册成个体户。遍查各项政策,未见不能注册者。心情甚为焦急,考虑再三,再次向贵局咨询。期待回复,不胜感激。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
你好,办理执照时选择行业 测算服务,但是去个体户执照时 以 “测算”二字为国家二级禁止词语为由不予办理,并退回网上申报信息,原因为“测算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予受理”,请问一下 “测算服务”属于行业类别,并非我们字号,是若禁止这个行业,外网为何不进行删除依旧有选项。另外咨询下 国家二级禁止词语 是什么程度的词语,这个禁止最终是禁止的这个个体全称中的字眼还是只涉及到字号。
您好,我想咨询怎么样才能出具个体户升级为企业的证明文件呢?现在个体户营业执照和企业营业执照各有一份,个体户是公司旗下的,应该怎么做个体户才能升级为企业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看到烦请回复,万分感谢!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登记注册,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1\假如加盟华莱士,可不可以把华莱士品牌加在招牌上,加盟合同上是写明的可以作为宣传挂出来,
还有就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管理条例19条明文规定,牌匾店名可以适当简化,我注册南充市顺庆区张三汉堡店,简化成张三汉堡店,
牌匾就变成了华莱士张三汉堡店,这样行不行?
2\牌匾和营业执照上名字不完全一样,算不算营业执照事项变更
然后我们这儿市场监督局就给我发了一个登记事项为办理变更登记,要处罚我,但是我们区甚至市,全国这样都是极其普遍的现象,他这样算不算不合理
你好.咨询一下.在吉林省省内其他县市注册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220323600131862. 有效期2011年至2015年.没经营多长时间就不再经营了.回老家了.也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现在已经2020年了过期好几年了.还需要办理注销吗?有什么不良后果?如果需要可以电话办理注销吗?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目前,部分地区正在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我的父母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做个体生意,主营日用百货,最近需要对营业执照年审,去当地工商局询问,对方要求缴纳4000元年审费。但是我从网上查询的资料未显示个体经营需要缴纳如此高的年审费用。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年审发现,企业联络员已被占用,因此,如果不缴纳4000元年审费,营业执照将无法年审,从而导致营业执照过期,影响正常经营生活。想询问收缴4000元营业执照年审费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有什么办法解决?
请问一下在北京做微商,主要想卖线上定制健身教程,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如果需要的话标准是什么呢?
您好,如您销售的物品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情形,可以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请按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在您网络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