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2021 七月
办税百问

物业公司配合租户电力增容开票事项

物业公司配合租户电力增容开票事项

我公司为物业服务公司,现有租户进行电力增容,我司配电室一次性提供600KW电力增容,配合租户聘请的专业公司开展电缆接驳工作,并提供的高压供电回路为双电源进线。我司预计向租户收取一百多万元的电力增容费。租户对此要求我司开具建筑工程服务内容的发票,请问我司能按照租户要求开具发票?如若不能,应开具什么内容的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运输实际经营人已经运完货物,现在需要挂靠我公司开票,但事先没有提前签订挂靠合同,现在我公司与其补签挂靠合同为其开票并依法纳税可以吗?

运输实际经营人已经运完货物,现在需要挂靠我公司开票,但事先没有提前签订挂靠合同,现在我公司与其补签挂靠合同为其开票并依法纳税可以吗?

运输实际经营人已经运完货物,现在需要挂靠我公司开票,但事先没有提前签订挂靠合同,现在我公司与其补签挂靠合同为其开票并依法纳税可以吗?挂靠合同事后补签可以吗?


您好,合同签订时间不属于税务机关管理范畴。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问题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问题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 请问下这个在哪里查到   还有请问这个分类是否已经更新还在现在还是一直沿用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13号)规定《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资产折旧能否变更

资产折旧能否变更

我公司目前资产折旧年限均比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长,公司所得税申报折旧税法与会计年限一致;现因公司经营和设备实际寿命情况,预将资产折旧年限全部调整,大部分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调整,小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能长于税法,也可能短于税法年限,这就造成了税会差异;我公司统一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申报企业所得税,妥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八、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涉税事项  

纳税知识

投资收益上市公司限售股,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上市公司限售股,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

2021年,A公司投资收益B公司股息、红利(B公司上市公司)

自2018年起A公司(居民企业)已持有B公司(居民企业)股份56.43%,至2021年已连续持有超12个月。2021年3月份B公司A股上市流通,A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份成为限售股56.43%,B上市公司2021年宣告分红并发放现金股利,A公司该投资收益是否属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项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中的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免税情形,2021年A公司取得的现金股利是否享受所得税免税优惠?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应做为契税的征收依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应做为契税的征收依据

根据《沈阳市关于征收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施办法》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苏家屯、新城子镇区内)新建、翻建和扩建的住房、厂房或公共建筑,均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可见,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直接与“新建、翻建和扩建”相关,与取得土地使用权无关。

请问,2008年之后,按照沈地税发[2008]213号《关于明确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款预交契税的。可否办理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进一步明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契税  

纳税知识

摩托车购置税地址在哪里交

摩托车购置税地址在哪里交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购置税  

纳税知识

小规模季度45万。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是不是也是45万内减免

小规模季度45万。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是不是也是45万内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1日季度30万变到45万。那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不是也是不超45万是可以减免的,还是按原来30万标准减免。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销售额仍然是“按月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代开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附加税  

广州财税

党费中用于奖励优秀党员的支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党费中用于奖励优秀党员的支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党组织收取的党费收入,其中一部分发放给单位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取得的该部分奖励是否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个人所得税  

办税百问

关于出口车辆机动车类专票开具的问题

关于出口车辆机动车类专票开具的问题

我公司为机动车出口企业,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规定,机动车在企业间流转(非终端销售)需开具机动车类专票,但是大家目前普遍的做法为出口车辆不打印国内合格证,最终也无需通过合格证信息上牌,上游企业无法开具机动车类专票给到我们,问:此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凭普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一、《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发票是指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发布时间:2021-07-12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