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美团收取商家的专送骑手补贴,转付给下游配送企业,下游配送企业直接开具发票给商家,相当于美团只是提供了平台,让下游配送企业与商家进行业务对接、资金结算。实质上,并不是美团收取了配送的专送骑手补贴。
商家应取得下游配送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收编码为“304040903”、商品名称为“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适用税率6%,会计处理同3。
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准确核算的前提下,暂按以下原则处理,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部分,不得抵扣。
企业为员工维稳就业,帮助员工在就业初期有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借款人自然年度终了并未归还全部本金。但员工借款有固定时限,一般为5-8年,然后每月从税后应发工资中扣除固定金额用于归还借款。
问题是:有明确还款计划且有持续还款行为的员工房屋借款,是否需要参考财税[2008]83号文件规定缴纳个税?还是仅为与同期同类市场贷款利率利息差额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根据财税[2008]83号文件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其实质为视同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你好,我们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供电公司为我们提供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因供电公司要求工程完成后才提供发票,固导致发票提供延迟很久,至今有2010-2016年合计100多万元发票未开。我们催收发票,供电公司以时间太久开不了发票为由不提供发票。请问这类情况,我们要怎么催收发票,如果发票不提供我们要怎么税前扣除?
您好,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销售方拒开发票,您可以拨打12366进行涉税举报,提供相应时间、事项、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等信息,我们将为您受理工单并及时向被举报方主管税务机关转办。
文件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司法拍卖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办理房产证需完税证明,税务机关要我们提供购房发票才肯出具完税证明,向开发商要求开发票遭拒。请问开发商的行为违法吗?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出涵给不动产中心为我办理不动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您所述,开发商转让不动产,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为您开具发票。建议您可将相关规定告知销售方后协商取得发票,税务部门没有发函办理不动产证的办税事项。
你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正在进行破产重整,是否可以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文件第(三)条,在重整前停产停业的期间,减免土地使用税···但是国税发(2004)100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一律不得减免,请问这样适用2018年第6号文件么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二、下列情形不得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除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不予减免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具体范围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规定执行;
A企业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设立C公司,C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A公司出资入股C公司时,两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呢?税率是多少?缴税时间节点是多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1997〕52号)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
我司向某电信企业购买互联网服务,向其支付一次性入网费以及一年的按月使用费,总计两万块,一次性付清。如果先开票后付款,电信企业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如果先付款,合同生效10日通网后再开具发票,是否可以全额开专票?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规定:
第七条 关于电信企业发票开具问题
(一)对电信企业收到的预存款可以即时开具普通发票;
(二)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信收入,应在电信服务发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发生的电信业务对外应当开具发票的,可以股份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名义统一对外开具发票;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应税行为,可暂不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