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涉税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领导您好!我是建安业财务,我司承建了安徽省一房地产项目,合同1亿,当前已全部完工:但是开发商只付了9000万工程款,我司只开了9000万发票。
请问根据税法规定,如果1亿合同全部完工,我司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要确认多少啊?是1亿还是9000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房屋出资新设立100%持股的子公司,是否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六、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条规定,第十五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第一条规定,……(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老师,您好。请问2021年河南暴雨对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1995〕147号)的规定:对于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由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申请享受这项优惠政策,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走哪些申请流程呢?
我公司下面成立子公司B公司和财务公司C公司,B公司又成立子公司D公司。现在我公司从银行贷款5000万元,贷款利率为6%,全部给C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然后B公司和C公司签订统借统还协议,从C公司借款3000万元,利率为6%;D公司再与B公司签订统借统还协议,从B公司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6%。请问B公司收取D公司利息时是否缴纳增值税?C公司收取B公司利息时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九)以下利息收入。……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甲乙双方于1988年结婚,2002年注册公司,女方持有20%股份,该公司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2015年协议离婚,女方同意20%股份归男方所有!2021年去税务局办理过户,需征缴个人所得税吗?印花税呢?离婚五年后才办理过户手续,需交滞纳金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