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赠送的车位,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呢?或者按照合同总价缴纳的契税包含赠送的车位部分吗。因为去有关部门办理产证时,表明车位没有交契税不能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可以按照合同总价缴纳契税的时候写明包含车位,这样我才能办理车位的产权证书。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后,可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点击“办税人员信息”标签办理信息变更。
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相关规定,
【事项名称】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业务描述】
你好!我们从中认环宇数字中心更新数字证书的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票,型号规格没有填写,公司财务因为税务要求不予接收,和开票方沟通,他们回复说因为是服务费,规格型号可以为空,请问这种说法有依据吗,是不是可以为空?请予回复,谢谢!
你好,住房公积金超过当地缴存上限:处理方式:
一是需要仅将个人超过部分并入缴个人所得税,单位超过部分企业所得税前不扣除缴企业所得税。
二是个人、单位超过部门都并入缴个人所得税。
请问哪种处理方式是对的。
36号文第40条中提到的,一项业务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如果是个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那这个“货物”指的是企业经营的货物还是也包括经营范围之外的所有货物?
就是说,一个企业 即生产销售,又有建筑服务。如果作为分包单位承建一个工程,包工包料,而公司生产销售的货物与本工程用的货物没有关联。那么,企业在这个业务中适用什么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二、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我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代建工程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对协议中涵盖的政府工程进行施工管理服务,按施工总造价依据相应的费率收取代建工程管理服务费,请问该代建管理服务费需要交纳印花税吗,若交是否按购销合同税率万分之三征收,麻烦给予解答,谢谢!
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通过合伙企业持股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分红给合伙企业,再由合伙企业分红给自然人股东,持股期限已超过1年。按国税函2001年84号第二条,此分红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股息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否根据2015年101号规定,超过1年期持股免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