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之间转让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权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吗?
法规依据分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我公司以自有的公寓楼租赁给高校学生,为高校学生提供租赁服务,现想问几个问题:
1.公司应该向学生直接收取还是向学校收取,考虑几个因素:公司是否具备资格收取,学生是否认可公司开的发票
2.按照相关的政策文件,我们的增值税、房产税、土地税是否享受相关的减免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
3.25.1—116 误收多缴退抵税
四、办理材料:tgzl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您好,我司是北京建筑企业,预备在山西大同承接一EPC项目,业主要求合同将设计,施工,大型设备购买签订为EPC
合同,则我司需要向业主提供6%的设计发票,9%的建筑服务发票以及13%大型设备销售发票,由于我司主业是建筑服务,大型设备也是从机械厂商购买获得,请问贵局是否认可此类发票开具,我司是否有纳税风险?谢谢
我去年9月份网上够买电动自行车,当时本地还未要求上牌所以没有开发票,卖家说以后需要可以找他们补办的。现在本地要求上牌了,我没法提供发票上不了牌,购买的网店也关闭了想找商家补办也不行,我有电动车及格证,销售单和网店购买商品的订单,能不能直接到税务局或者网上补办发票呢?
川国税函(2015)290号
四、对于已在国税机关办理识别号变更的“三证合一”换证户,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国税机关在鉴定、验看加盖有该发票专用章的票证时,承认其法律效力,不得强制要求纳税人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芜湖土地竞拍,采用“限地价,竞义务教育金”形式,请问,该义务教育金(开具的是省级非税票据):
1、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能否作为土地成本项目在增值税中做销售额递减?
3、能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列入土地出让金列进行清算扣除?
全国90%的省份都能网上打印个人纳税记录,为何河北不能打印?什么时候能网上打印?必须得去税务局打印么?跑了3趟了都没纳税显示,个人税务APP已经显示了,希望政府用心建设网站,便利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是指缴费人的费款所属期还是申报期?
我公司准备转让一块2009年取得的不动产,但是由于以前的凭证意外丢失,无法提供当时取得这个不动产时的所有票据。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