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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

我企业主要是利用沼气为原料生产蒸汽对外供应的,请问我们有没有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可以享受?

我企业主要是利用沼气为原料生产蒸汽对外供应的,请问我们有没有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可以享受?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道路划标线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使用6%还是9%税率

道路划标线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使用6%还是9%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我司准备购买一批步阳门,是从经销商手中购买(有步阳集团销售授权),现我公司把款项打给经销商,但是开具发票为步阳集团(厂家)开具,是否合规?是否可以把钱打给经销商,由厂家开具发票?

我司准备购买一批步阳门,是从经销商手中购买(有步阳集团销售授权),现我公司把款项打给经销商,但是开具发票为步阳集团(厂家)开具,是否合规?是否可以把钱打给经销商,由厂家开具发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办税百问

客户要求一项业务分开多张发票开具,由于发票数量不够,可以拒绝客户分开多张开具的要求,而只给客户开一张发票吗。

客户要求一项业务分开多张发票开具,由于发票数量不够,可以拒绝客户分开多张开具的要求,而只给客户开一张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收款方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及实际经营业务的内容如实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发票开具  

纳税知识

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废渣掺加量需要连续性吗?

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废渣掺加量需要连续性吗?

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原有的土地房屋已移交本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现公司准备注销,已移交的房屋土地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税费?

企业是一家国有企业,原有的土地房屋已移交本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现公司准备注销,已移交的房屋土地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税费?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公司注销  

纳税知识

我公司有二手车经销业务,但目前正在向商务局进行备案,尚不能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9号公告按0.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我公司有二手车经销业务,但目前正在向商务局进行备案,尚不能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9号公告按0.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增值税  

纳税知识

总分机构可否汇总申报所得税?

总分机构可否汇总申报所得税?

我公司是在山东的总公司,在上海市设立了分公司,请问分公司的所得税可否汇总到总公司一并申报,如果可以要办理哪些手续?总公司汇总纳税后分公司在当地是否就不再申报所得税了?谢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企业所得税  

纳税知识

外省运输公司能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本省的企业

外省运输公司能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本省的企业

我司(地址在黄骅)同北京一家运输公司从2019年8月签订了运输合约,负责运送汽配零部件到沧州市开发区的客户。 请问:这家北京运输公司能否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票吗?”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纳税知识

支付国外客户费用代扣税问题

支付国外客户费用代扣税问题

公司产品交付给国外客户后,保修期内出现质保问题,客户自行处理,我司支付给客户保修费,请问支付保修费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税率多少,如何计算的?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8-24 | 评论:0 | 浏览: | 标签: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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